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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体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4-04-23 11:14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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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4年全省体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4月21日       

 

 

 

2014年全省体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局系统2014年反腐倡廉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重要作用,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议对象

根据省纠风办《福建省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闽纠办〔2014〕5号)要求,2014年,全省体育系统以各市、县(区)体育部门、省局机关各处室和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省体彩中心、省奥体中心、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为重点评议单位。其他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二、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和我局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和省里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5.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6.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7.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二)个性评议内容

1.省奥体中心及各设区市体育场馆

(1)诚信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无霸王条款、消费陷阱。

(2)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环境整洁,无差、乱、脏现象。

2.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兴奋剂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健全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是否作为日常监管工作;运动员资格及年龄审查、裁判员选派及执裁、竞赛规程执行等管理是否严格、监督是否到位。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问卷测评、选题评议、面对面评议、组织工作考核和下级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阶段推进。

(一)及时部署(4月)

1、制订方案。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纠风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并按时做好报送问卷测评服务对象样本库工作。

2、确定选题。根据省纠风办选题评议的要求,与省民评代表研究确定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的议题,并下发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议题认真研究现状、分析原因、提出办法措施和评议预期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选题评议方案。各单位选题评议实施方案,报省局办公室备案。

3、健全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继续聘请关心熟悉体育工作的老专家、老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士等为民评代表,明??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不断深化,确保机构健全,协调顺畅。

(二)以评促纠(5月-10月)

1、自查自纠。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开展网上调查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自觉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督办的事项,要及时建立台账,认真处理,按时上报、反馈。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明察暗访。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民评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多种方式的明察暗访活动,结合走访服务对象、察看体育工作情况、组织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等认真听取和收集社会群众对我省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密切配合节目组工作。一把手带队参加节目直播。认真解答听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听众诉求并反馈情况。

(三)检查总结(11月-12月)

各级单位对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开展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有效途径,肯定工作成绩和主要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水平。11月开始,省局办公室将组织和邀请省民评代表共同对市、县(区)体育部门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日常组织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通报相关情况。各单位的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局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机构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机制,把评议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抓好本单位行风工作,制定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实施细则。翌年,省局根据各市、县(区)纠风办对体育部门的评议结果将在全省体育系统予以通报,全省体育系统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省体育系统的纠风工作。

(二)注重群众呼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建,寓改于建。要充分运用省局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了解群众呼声和愿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三)严肃评议纪律。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严肃查处评议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保证民主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对民主评议工作不落实,或对存在的问题能整改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上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视情况,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以及边评边犯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四)重视结果运用。评议结果作为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其中,连续两年考评位列同类参评单位倒数第三名且评议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将被取消相关评优资格。

(五)资料报送要求。构建省、市、县体育部门纠风网络,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及直属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本单位民评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由省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并上报“福建民评网”,省纠风办每季度通过网络进行检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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