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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日期:2012-10-24 11:03 来源:省局群众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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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实验综合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做好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各项工作,现将《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福建省体育局

                    2012年10月22日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草案)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开展和推动群众体育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群众体育事业工作的宝贵人力资源。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是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我省全民健身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构建我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进程中,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是重要的突破口和工作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以用为本、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秉承“奉献、服务、健康、快乐”的宗旨,传承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理念,健全和完善组织服务体系,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机制,协助政府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全民健身社会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规模和水平,通过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切实维护公民体育健身权益,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建设体育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使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数量达到55500名,占我省总人口的1.5‰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将得到优化,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和服务网络体系,创新和改革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作用,为满足我省居民全民健身的需求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建设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现有1个国家级、3个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地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网络。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培训机制;组织修订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大纲,组织高校专家编写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且通俗易懂的新教材;建立培训师资专家库,建设一支实力强大的培训师资队伍;各级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健全一般培训与专项技能培训、晋级培训与再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培训渠道进一步拓宽,探索技能培训的新形式,积极探索“网络教育”培训模式,制作培训精品课程光盘,组织选派专家、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基层巡回讲课辅导,编写发放《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手册》等,使培训方式和内容更加丰富。

2、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组织体系。成立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并逐步健全其机构和工作机制;全省各设区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形成比较完备的行业管理体系。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各行业体协及各单项体育协会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

3、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必须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专项经费,并保证逐年增加;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赞助,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多渠道。鼓励各类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提供物质保障。

4、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思路。积极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调研和科研项目,充分调动和利用好协会、社团、高校、基层组织等的积极性,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结合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和社区俱乐部的建设,制定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制度、奖励制度和淘汰制度。逐步建立和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注册登记、审批制度。充分利用好网络技术和资源,积极开展交流、学习、宣传、推广、互动活动等。建立全省各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保障机制,动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和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组成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队伍,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较好地协调配合。积极创新项目推动机制,用项目落实机制推动工作开展。制定《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构遴选办法》,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让更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协会等参与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制定《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办法》等制度。

5、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表彰奖励制度,树立和宣传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形象。

省体育局每2年开展1次全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并结合全省性重大群众体育活动进行表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宣传。积极利用网络和媒体,开设社会体育指导员专栏,积极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奉献服务精神,形成有利于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的舆论导向;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社会体育指导员经验交流会;每年“全民健身日”举办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经验交流及技能展示活动,以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四、组织实施

本规划在省体育局领导下,由省体育局群体处、省社体指导中心、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具体落实。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2011-2015年工作规划,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奖励、评估检查等措施,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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