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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一期宿舍外墙面及栏杆、屋面、门窗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7 16:04 来源: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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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一期宿舍外墙面及栏杆、屋面、门窗修缮工程由福建省体育局以闽体﹝2018﹞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为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项目位于福建马江举重基地内。本项目施工范围主要对中国举重福建马江基地宿舍餐厅楼外墙、栏杆、屋面、门窗进行修缮改造。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电子光盘资料(内含项目控制价及施工图电子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发包价

本工程建安工程控制价为1506826元。根据评标办法,发包价为建安工程总价优惠5%,即发包价为1431484.7元(发包价计算方法:1506826×95%=1431484.7元),未按此发包价报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四、工程的质量与验收: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及付款方式

1、开工日期:具体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2018年723日下午5点前)汇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专用帐户,并应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为马江一期宿舍改造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10天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按要求与业主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后,招标代理接到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退还。

七、质量保修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保修责任期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未规定的均为2年。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17日~723日上午8:30~11:00,上午3:00~5:00,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电子光盘(含图纸及控制价),总计500元。

地点: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应于2018年724日上午10:00前,在规定时间内前将密封资料与报价送至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按招标文件第九点要求进行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我方将不予以接受。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18年724日下午15:30

    地点: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评标委员会:由省体育局、业主单位及本办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3、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凡对上述内容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与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联系。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30号省体育馆东侧三楼

联系人:马翠芸

联系电话:0591-87737634  传真号码:0591-87737853

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02014210002575                      

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018年7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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