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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奥体中心南健身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02 09:01 来源:筹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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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省奥体中心南健身广场工程招标文件由福建省体育局以闽体﹝2018﹞5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招标代理为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项目位于福建省奥林匹克体中心内。本项目施工范围主要对原健身广场进行拆除,改造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电子光盘(内含设计及预算电子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精神(闽建筑函[2018]72号文 、闽建筑[2015]5号文),本项目健身广场改造对投标人资格作如下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相应体育设施类承包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一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人造草面层(含1500平方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三、发包价

  本工程预算价为551483元,根据评标办法,发包价为建安工程总价优惠5%,发包价为523908元,未按此发包价报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发包价计算方法:551483×95%=523908元)。

  四、工程的质量与验收:合格

  五、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的方式,在工程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中标人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按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201811月8日17点前)汇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专用帐户,并应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为省奥体南健身广场工程投标保证金。

  八、质量保修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保修责任期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未规定的均为2年。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8112日~11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电子光盘(含图纸及控制价),总计500元。

  地点: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各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10:00前,在规定时间内前将密封资料与报价送至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按招标文件第十点要求进行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我方将不予以接受。

  十一、评标方法:经评审的随机抽取法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30号省体育馆东侧三楼

  联系人:严玲金 马翠芸

  联系电话:0591-87737634

  传真号码:0591-87737853

  十三、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02014210002575               

  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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