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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征集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方案的公告

日期:2019-12-05 09:59 来源:福建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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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品牌形象,拓展项目对外宣介水平,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方案,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征人资格

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感兴趣,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应征方案接收时间及方式

(一)应征人须在接收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前,将符合全部要求的应征方案和报名表打包发送至406029403 @qq.com(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设计方案打印成册(一式三份)送至福建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人:郭华,联系电话:0591-8787270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15层。

主办方不对应征方案是否准时到达承担责任。接收应征方案起始时间、截止时间均以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起始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59:00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3月5日24:00

上述任何信息如有变更,主办方将在官方公众平台及时公布,请应征人实时注意相关信息。

(二)主办方在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方案将不被接受。评委将从北京时间2019年3月9日开始对所有的应征方案进行形式审查。

三、评审程序和奖项设置

(一)待本次方案初评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核的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最终评审出最佳方案。

(二)最佳方案奖1套,应征人可获得奖金税前人民币10万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应征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获奖应征人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举办方无关。主办方将在本次征集活动全部结束并收到获奖应征人提交的全部合格文件后,将依法扣除税金后的奖金发放至获奖应征人指定账户。

四、应征方案设计要求

(一)设计方案要充分体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特征,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体育,建设便民、利民、惠民工程,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福建发展的理念

(二)设计方案应形式简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内容健康、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三)应用性强,可用于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球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以及宣传用品、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四)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并附必要的设计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五)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六)应征人需保留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七)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分为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

1、基础部分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核心部分,包括:场地设施logo、名称中英文标准字、标准色辅助色及其使用规范;场地设施logo与标准字体名称的组合及其使用规范;其它标准组合及其使用规范等。

2、应用部分是视觉形象识别元素的标识载体,是基础部分在办公用品、形象宣传、会务公关等方面衍生使用内容的总和。

五、应征人提交文件

(一)报名表

(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的全部内容

(三)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说明

(四)应征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分别为JPG格式和PDF格式

(五)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获奖通知

省体育局将在最终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时提交的联系方式与获奖应征人进行联系,请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含有效电话、有效电子邮件、有效邮政地址等)。获奖应征人在活动结束后应配合完成作品收集、相应版权协议签署等工作。

七、相关权益与要求

(一)最佳方案奖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福建省体育局,作者需协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福建省体育局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署名权。

(二)若主办方需对获奖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开发或设计周边产品,获奖作者需协助配合。

(三)未获最佳方案奖的作品署名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对全部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及用于市场活动的权利,福建省体育局如需对获奖作品外的作品进行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作者书面许可,并向作者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四)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其著作权存在争议,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应征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获得最佳方案奖的应征人需将全部设计稿件源文件以光盘的形式转交至福建省体育局并制作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说明书。

(六)应征期间,应征人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应征作品参与和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七)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征集报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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