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福建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充实青训管理核心力量,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现公开招聘专职青训总监(编外合同制)一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承担足球运动项目的竞赛组织、推广普及、对外合作交流等具体工作;负责足球项目运动队训练,承担省级足球优秀运动队管理、后备人才培养、青训队伍建设等任务;组织参加全国重大比赛,协助开展校园足球、职业足球和社会足球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专职青训总监(编外合同制)。
(二)工作职责:牵头制定福建省足球青训大纲,负责制定福建省青少年足球训练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训练计划及实施方案,构建科学完善的青训体系;统筹管理全省青训教练员队伍,组织开展教练员培训、考核与评级工作,提升整体执教水平;主导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拔、培养与输送工作,建立健全球员人才库,重点推动优秀球员向各级国字号队伍、职业俱乐部输送;监督青训教学质量,优化训练方法与课程体系,组织开展青训赛事及交流活动;对接中国足协、各地方足球协会及职业俱乐部,搭建青训合作平台,整合优质青训资源;完成足管中心交办的其他与青训相关的重点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足球事业,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需与体育运动相关。
3.拥有专业运动队/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经历、执教经历,熟悉职业足球运动规律及青少年足球成长特点。
4.拥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条件且具备5年以上青训教练员工作经验,曾经有培养输送球员至各级国字号队伍的成功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求。
6.具备亚足联职业级教练员证书,拥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7.本人曾入选各级国字号队伍、曾执教过国家青少年队、曾担任过省级青训总监、曾担任中国足协教练员讲师者优先考虑。
8.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其他不适宜从事青训管理工作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招聘信息公布在福建省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s://tyj.fujian.gov.cn)“福建体育”“福建足球”公众号,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jszqydglzx@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青训总监应聘 + 姓名 + 联系电话”。
(三)报名材料
1.《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青训总监应聘报名表》《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青训经历与青训规划表》(详见附件)
2.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亚足联职业级教练员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职业俱乐部运动员、青训工作的经历、球员输送至国字号队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官方公示、输送协议、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个人简历(需详细列明工作经历、青训成果等);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1张;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
1.线上资料审核:招聘工作组对候选人提交的线上报名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者确定为入围人选,将通过官方指定渠道(邮件)发布入围通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2.线下面审环节:入围候选人需按通知要求,携带指定纸质材料到场参与线下面审,完成现场资料核验及面试考核。
招聘工作组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学历、资质、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是否符合招聘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后续考核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青训专业知识、战略规划能力、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实际工作经验等。
1.专业能力测试:主要通过笔试或方案设计形式进行,内容包括青训体系建设、教练员培养、球员选拔输送、赛事组织运营等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邀请足球领域专家、行业资深人士组成面试评审组,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进行全面评估,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人数未达到3人,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将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足球行业相关职业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视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福建体育”“福建足球”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四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与管理
1.薪酬待遇:薪酬待遇面议,具体标准根据个人能力、成绩及中心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将按劳动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3.其他福利:按国家及福建省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培训学习等相关福利。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招聘过程中,中心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保持联系,请应聘者确保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活动,谨防诈骗。本招聘方案由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0591-8773093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
附件:1.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青训总监应聘报名表
2.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青训经历与青训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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