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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有关事项及选调裁判员的通知

日期:2017-06-28 15:19 来源:福建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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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竞赛承办单位,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根据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阳光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和《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要求,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各项目省级竞赛将于7月下旬开始陆续在全省各地展开。为确保各项赛事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参赛办赛等各项工作。现将联赛有关事项和裁判员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赛风赛纪教育。各参赛单位要强化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和队伍管理,树立正确的参赛观,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文明参赛,严禁出现扰乱赛场秩序、打架斗殴、罢赛、拒绝领奖、消极比赛、兴奋剂违规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违背体育精神的不良行为;选调的裁判员要遵守《裁判员守则》和《竞赛规则》,公正执法维护公平竞赛原则;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所属运动队的参赛资格要严格审核把关,赛区要成立资格审查组,并做好《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二、高度重视赛事安全。各参赛单位务必在运动队出发前,对全体参赛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每个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队伍组建后要组织健康检查,进行乘车出行安全教育,为所属参赛人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等;竞赛承办单位要努力为参赛运动队创造良好的竞赛条件,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对比赛场馆、器材设备的安全,食宿安排、防暑降温、安保及赛场的医疗救治、突发事件等提早制定赛区工作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比赛顺利举行。

三、规范竞赛组织。各有关单位应依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整填报规定格式的参赛报名表(电脑打印),盖章后按时寄达。逾期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安排比赛,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各赛区不得随意压缩或延长比赛时间,要规范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制作(大小统一为A4纸规格),比赛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秩序册、成绩册及奖励证书。

四、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代表队须携带比赛相关的有效参赛证件,报到时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向赛会提交学生第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健康证明和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文件,否则不得参赛。各项目参赛运动员一律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检录、比赛等有关竞赛活动,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各队抵达赛区后要积极配合并服从赛区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共同协助赛区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各赛区要认真组织实施各项赛事,赛事活动必须坚持节俭办赛的原则,严格财务制度,提高办赛的质量和效益。请各设区市及时通知选调的裁判员按时报到,高校裁判员请省大学生体育协会负责通知。

联赛工作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赛事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办赛水平。对各项目比赛的竞赛组织、裁判员执法、后勤保障、运动员食宿安排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凡不符合联赛要求,达不到承办标准或比赛期间出现安全等事故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附件:各项目组别竞赛有关事宜及选调裁判等有关人员名单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

20176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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