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将在12月4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各单位要把握契机,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开展法治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并在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等公共体育设施醒目位置,以及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设备,展示、展播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发挥自由或合作的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和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部署落实,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传真到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由省局统一整理报送省依法治省办。
联 系 人:林祥娥
联系电话:0591-87826014(含传真)
QQ邮箱:82966538@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体育局
2017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各厅局
全国各体育部门
设区市体育部门
直属单位
其他相关链接
省政府各厅局
全国各体育部门
设区市体育部门
直属单位
其他相关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55 闽ICP备11014223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71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厝路15号省体育局综合大楼15层 电话:0591-87808905
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维护单位: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