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0302-2016-00033 文号 闽体〔2016〕1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6-04-13
索 引 号 FJ00204-0302-2016-00033
文号 闽体〔2016〕1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6-04-13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16:2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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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2016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根据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2016年的群众体育工作。

  福建省体育局

  20164月13

  

  2016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研制颁布实施之年。全省群体工作要以宣传贯彻国务院新周期《计划》和制定出台本级政府新周期《计划》为契机,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机制,继续构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尽快制定出台新周期《计划》,推动各级政府尽职履责

  1.加快研制我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把研制我省《计划》和指导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研制各级《计划》作为重要工作,各地体育部门要做到不等不靠,尽早成立《计划》编制工作小组,主动加强与发改、住建、财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全民健身与文化、教育、旅游、卫生、养老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同时,要立足当地“十二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并结合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分析短板,谋划长远,尽量在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的规划中多融入一些体育元素,确保全省各级新周期的《计划》都能落到实处。省级《计划》将在6月底前出台,市、县两级《计划》要在12月底前全部出台。

  2.积极发挥政府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待新周期《计划》拟定后,适时召开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通报我省《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情况,研究通过我省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新周期《计划》的目标任务及相关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鼓励经济较发达地区提高“三纳入”质量,由“三纳入”向“多纳入”延伸。

  (二)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认真做好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今年的任务是新建12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0个社区室内健身房、50个社区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拼装式游泳池,所有的项目资金均由省里统筹安排,各地要认真做好项目选址工作,科学布点,尽量把急需建设且条件符合的点申报上来,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建设点确定后,各地还应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进度月报、季报制度,对未能按时间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或未及时上报项目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继续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引导支持各地对使用寿命到期和损毁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

  2.加大对原苏区、老区健身设施建设扶持力度。2016年力争向国家体育总局争取1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支持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所以支持项目均由中央资金全额投入,不要求地方配套。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建设的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应在2017年底之前完工,其它项目应在中央资金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工。为确保工程建设能够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省局将与当地政府签订责任书,并组织检查验收。

  3.研制出台《“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加强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公园、森林公园、绿地、广场、山地等建设自行车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及具有运动休闲功能的体育主题公园,形成与绿道网、慢行系统等相互串联的绿色健身网络。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继续办好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已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全省统一以“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与您同行”为主题,开展41个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鼓励体育社团组织承办赛事。深入推进“政府、社会、市场”三轮驱动,更多地调动市场和社会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军人、残疾人、少数民族人群站在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大舞台上。全省各类群众性比赛活动场次不少于3000场,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150万人次,省直机关参加人数不少于1500人次,各类协会参加人数不少于15万人次。组织开展2016年“全民健身百村行”系列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四送”系列活动,即:送全民健身宣传到广大农村、送科学体育健身方法给广大农民、送小型多样趣味活动(运动会)到广大农民身边、送小型多样健身器材给农村百姓。

  2.鼓励和支持各地各行业打造品牌赛事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和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等有效衔接,利用11日全国新年登高健身活动、610日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纪念日、8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和报社、电视台、网站等传媒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各行业根据地方特色和群众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一地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推动“我爱足球”民间争霸赛等群众性竞赛,进一步创新赛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探索多元主体办赛的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不断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竞赛活动。

  (四)进一步完善体育组织建设

  1.推动社会体育组织改革,进一步发挥协会的行业作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社会办体育活动的绩效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老年体协、行业体协等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中的重要作用。继续联合省民政厅对省级体育社团换届进行定点联审,开展一站式服务。适时召开省级社团座谈会,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真正把体育社团作为群众体育工作的主要力量。

  2.继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实施资助和挂牌,对在站点上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发工作服装,为指导员开展服务创造条件,提高上岗率。以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为抓手,推动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和发展。支持市、县(市、区)成立健身气功协会,组队参加全国健身气功比赛。委托省级单项体育协会承办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

  3.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强化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志愿者和文体协管员三支队伍。2016年省里计划组织培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人。各设区市(县)要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继续培训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督促各地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五)推进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工作

  1.继续推进“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到科学健身指导中来,培育规范开放、公开透明的健身指导市场体系,发挥省体科所业务骨干作用,加强站点技术指导,提高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拟举办一期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学习与经验交流会议,邀请国家国民体质测试研究专家和此项工作开展好的兄弟省介绍经验,促进我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上一个台阶。

  2.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和“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与您同行”系列活动作为宣传重点,加强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建设,大力宣传科学健身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继续推进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制作发放健身科普宣传册,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巡回讲座,促进体育生活化、锻炼常态化,组织全民健身志愿者走街道、入社区、进农村示范科学的项目健身方法,普及健身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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