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落实情况督查调研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及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调研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及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和体育行政职能部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职能部门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的作用,确保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完成,理清新形势下全民健身发展思路,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督查调研对象
九个设区市的部分县(市)区(见附表)
三、督查调研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省及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情况。
1、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全民健身设施管理、运营、开放、维修等制度、措施和保障情况。
2、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县级及以下全民健身活动的内容、方式、形式、规模,老年人体育活动情况等。
3、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的赛事情况、县级及以下体育社会组织承接的全民健身赛事项目情况及成效。
4、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县级体育总会建设及发挥枢纽作用情况、体育社会组织数量及运行情况。
5、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使用情况,体质监测站点运转情况。
6、群众身边的体育文化:区域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情况、区域全民健身典型事例收集挖掘情况。
(二)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
(三)2017年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会议情况;
(四)各地在贯彻落实省及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过程中的创新及特色、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五)未来落实省和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新思路、新设想。
四、督查方式及时间
(一)自查(2017年8月-2017年9月):各设区市、县(市)区应依据本方案先行安排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督查(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省体育局与第三方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区县,采用汇报会、座谈会、查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实地访谈等方式开展督查。
五、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召开一次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基层老体协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二)督查调研时间和行程安排由督查组与各设区市职能部门商定。
(三)督查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督查调研报告,上报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形成老年体育活动情况报告,上报省重点课题组。
(四)督查调研期间,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要求,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附表:2017年督查调研县(市)区列表
附表
2017年督查调研县(市)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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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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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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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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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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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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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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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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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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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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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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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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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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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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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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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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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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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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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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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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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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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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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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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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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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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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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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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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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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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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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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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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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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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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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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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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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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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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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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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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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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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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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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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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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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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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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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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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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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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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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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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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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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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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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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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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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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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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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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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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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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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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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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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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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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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龙岩
|
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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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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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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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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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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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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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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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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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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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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