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15 文号 闽体〔2018〕11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3-21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15
文号 闽体〔2018〕11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3-21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10:07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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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要求,加快构建青少年体育工作新格局,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体育总局决定召开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改革创新的姿态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创新时代青少年体育工作新局面。

二、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准确把握青少年体育在体育强国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青少年体育工作改革方向,部署2018年青少年体育工作任务,推动构建青少年体育新格局,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会议议程

国家体育总局赵勇副局长讲话。

四、会议时间

20183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会议时间约120分钟。

会议使用中国联通(电信)电视电话会议网,设北京主会场和各省(区、市)、地市、县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国家体育总局102会议室。

福建省分会场设在东街7号信息广场三楼第二会议室。

各地市、县分会场设在各地方中国电信电视电话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1. 省体育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2. 省体育局青少处及省青少年体校负责人;

3. 邀请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

4. 福州市体育局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含福州市体校领导和教练员及区体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体校领导、教练;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

(二)各地市、县分会场:

1. 各地市、县体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

2. 各地市、县各类体校领导和教练员;

3. 邀请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

六、会议经费

北京主会场到各省级分会场的电视电话线路费由体育总局承担。省电信公司负责调配省内会议室资源和省内电视电话会议电路资源,收取省内会议室租用费、省内网电路租用费。省级分会场到各地市、县分会场的电视电话线路费由省体育局承担。

市、县级的会场租用费由相应各级体育部门承担。

七、会议报名、报到

请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辖区内的参会名单(含县级),填写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报名表(见附件1),于2018327日上午下班前通过传真(加盖印章)及电子邮件报省体育局青少处。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体育局及时与当地电信部门接洽,落实分会场以及电视电话线路信号等相关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2)。及时做好辖区内各地市、县级体育部门和各类体校的会议通知工作。各级体育部门要及时对接教育部门,做好会议邀请工作。

(二)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入场就坐,各分会场须有专人负责,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请各设区市体育局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对接会议各项筹备情况以及会议召开期间各分会场紧急情况的联络工作。请填写各设区市电视电话会议联系人报名表(见附件3),于2018327日上午下班前通过传真报名。

 

联系人:省体育局青少处  刘立武

电话(传真):0591-87833911

E-mailfjtyqsc@163.com

 

附件:1. 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报名表

      2. 各设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

      3. 各设区市电视电话会议联系人报名表

 

 

福建省体育局

20183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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