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28 文号 闽体〔2018〕15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4-12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28
文号 闽体〔2018〕15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4-12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体育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16:51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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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2018年全省体育局长会议部署,现将《2018年全省体育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将每项工作按季度进行细化分解,着力机制创新,注重精准施策,找准突破点,打造亮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请各单位(处室)将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落实情况分别于630930122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省局办公室,省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福建省体育局

2018412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全省体育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省实现赶超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化体育事业各项改革,持续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均衡发展。

(一)全力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1.继续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新建3个体育公园、110个多功能运动场、60个笼式足球场、50个室内健身房和30个门球场。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在公园、绿地等区域增配体育设施,丰富公园的体育功能。鼓励市县区因地制宜建设体育主题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并全部向群众开放。

责任单位(处室):群体处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建立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积极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牵头抓总作用,大力发展面向群众的各类体育健身组织,使触角延伸到基层。对组织完备、运动活跃、市场化程度高的体育社团,全面推进实体化建设,帮助拓展组织空间,创建品牌赛事。继续做好体育社团党建工作。

责任单位(处室):群体处、机关党委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3.不断丰富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继续办好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年组织各类群众性比赛活动场次不少于3100场,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155万人次。组织开展社区体育联赛,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到体育健身中来,有效增加体育人口。继续推动健身气功五进活动广泛开展。组织好第十六届省运会行业组比赛和群众体育项目比赛。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全民健身日、十·一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努力打造体育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处室):群体处牵头,省社体中心、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4.加强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健身、会指导的优秀骨干,使之成为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专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身与健康综合体,参与科学健身指导。

责任单位(处室):群体处

5.推动各类人群体育健身。联合省总工会研究制定职工体育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开展职工体育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市、县(区)两级老体协,发挥体医结合优势,为老年人参与健身活动提供保障。配合省民宗厅办好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联合残联等部门及社会团体,积极拓展运动项目,鼓励举办有特色的赛事活动,丰富残疾人群的体育文化生活。支持妇女、农民、军人、少数民族等人群体育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处室):群体处牵头,省社体中心、老体中心,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二)大力提升竞技体育综合水平

6.全面深化竞技体育改革。适当调整省级运动队项目设置,对连续不出成绩的队伍进行整合,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壮大优势项目、提升潜优势项目、拓展新增项目上。完善省队市办、校办体制,重点在省队缺项、弱项,或地方有一定实力的项目上合作。针对总局关于全运会改革、奥运项目协会实体化改革、跨省组队、跨界跨项选材、部分项目由协会管理等政策变化,各训练中心要主动与总局对口单位协调,把联合组队、跨省组合的政策用好用活,使之成为新的增长点,跟进总局竞技体育改革步伐。制定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青运会等四大综合性运动会考核机制,全面衡量每个训练中心的业绩。加快足球改革发展,配合省发改委全面落实足球场地规划,做好足球场地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和补助申报工作。根据省里的规划,督促各设区市完成足球场地建设任务,省发改委将联合体育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和责任问责。

责任单位(处室):竞体处牵头,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7.科学谋划新周期备战工作。加强备战形势分析研判,时刻保持与国家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各单项协会的联系,尽早掌握奥运、全运项目设置等政策变化,积极研究对策,落实应对措施。继续发挥举省体制优势,市县区体育部门要积极争取经费为国家队、省队的转场训练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省局合办优秀运动队,进一步整合、利用好全省体育资源,共同解决参赛和办赛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把输送重点运动员到省队、国家队作为各设区市体育部门的重要任务。

责任单位(处室):竞体处牵头,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8.扎实推进第十六届省运会筹备工作。宁德市要举全市之力,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省局要切实加强与宁德市的协调对接,作好指导。各设区市体育局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高水平办好省运会的合力。抓紧做好新建改建场馆建设,适时组织好部分项目的预赛和新场馆测试赛工作。抓紧印发省运会规程总则和各单项规程,便于各设区市提前做好备战参赛工作;细致做好运动员报名、裁判员赛前培训、运动员资格审查、赛前奖牌和总分统计等各项筹备工作,落实交通、安保、宣传、器材、志愿者等各项保障;精心组织好省运会的比赛和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充分体现全民参与氛围和福建、宁德的文化底蕴。

责任单位(处室):竞体处、青少处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9.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进一步完善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抓好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和落实。各设区市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省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省局将加大执纪和问责力度,对省运会兴奋剂违规和赛风赛纪违规事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对项目中心与地市体育局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追究。

责任单位(处室):竞体处牵头,体科所、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三)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10.继续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督导检查和后续管理,不断巩固提高基地档次,发挥国家基地示范带头作用。完善各级基地的考核机制,强化市级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省、市齐抓共管、共同承担,提高基地基本保障条件。按照统筹管理、分项指导、分类扶持的原则,加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实行动态监管,把运动员输送数量和全国以上大赛成绩作为衡量各级体校业绩的重要指标,充分调动各级体校的积极性。省体校要扩大规模,增加项目,引进教练员,多向一线运动队输送人才。

责任单位(处室):青少处牵头,省体校、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11.积极构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重点抓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质量提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联合教育厅、团省委举办好福建省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待系列活动,适当增加阳光体育赛事项目、种类、形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等四级竞赛体系。抓紧省级传统校师资培训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省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处室):青少处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12.研究制定新周期相关政策。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引领,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配套实施方案,以及省运会新周期青少年体育竞赛相关政策和办法。进一步完善运动员赛前文化测试工作。

责任单位(处室):青少处牵头,省体校、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四)着力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3.抓好产业政策落地。继续出台扶持和引导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特别是细分行业的针对性扶持政策,不断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协调建立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机制,督促各设区市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及推动各部门落实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

责任单位(处室):经济处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14.做强做大竞赛表演业。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合作,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举办和承办国内外品牌体育赛事。充分发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引导资金的引领作用,重点培育扶持马拉松、户外运动、海上/水上运动、职业联赛、地方传统体育等五个以上国际品牌赛事、十个以上国内品牌赛事。鼓励企业以冠名、合作、特许、广告等方式赞助体育赛事和运动队,开发体育无形资产。

责任单位(处室):经济处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15.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业。扶持省内健身休闲企业开展品牌经营和连锁经营,组织认定一批省级体育健身休闲示范企业,并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建立健身俱乐部联盟,积极推行健身行业服务标准,促进健身服务业规范发展。按照《福建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设立2000万以上资金扶持体育健身服务业及其产业链项目、体育创意等新型体育产业项目。充分利用福建自然资源聚集的优势,大力发展登山攀岩、水上运动、徒步穿越、极限运动等户外运动。继续发展壮大厦门、泉州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争创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处室):经济处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16.抓好核心项目打造。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项目库,重点抓好项目建设落地工作。持续打造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继续认定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突出抓好首批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规划落地和省级体育类特色小镇项目建设。继续抓好省级运动休闲小镇的创建和培育,打造一批慢生活、快运动”“有味道、有风情”“细分领域、特色彰显的运动休闲小镇集群。鼓励各地利用多种形式打造集健身休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旅游等为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责任单位(处室):经济处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17.继续抓好彩票发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条块管理,深化改革,理顺职责,增强适应市场、服务市场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拓展新的购彩群体,大力推进体育彩票人才培养,确保年度彩票销售金额创新高,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体彩公益金。

责任单位(处室):经济处牵头,省体彩中心、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五)进一步加强体育系统自身建设

18.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检查督促,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执纪问责,持续整治四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全力打造清廉体育。着力加强党建工作,狠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把提升组织力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按规定考核任用干部。

责任单位(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9.持续推进依法治体工作。继续深化体育系统放管服改革,公布并落实权责清单,不断强化对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基层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做好《福建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实施,确保赛事管理新规定新要求落到实处。加强体育执法工作,围绕全省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理顺职能、健全制度、加强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提高体育执法水平。

责任单位(处室):政宣处、竞体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进一步做好体育宣传工作。加强对《海峡体育》编辑出版的指导,认真做好第十六届省运会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我省体育改革的新情况、全民健身的新进展、新周期备战工作的新特点、体育产业的新亮点,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体育部门要进一步重视体育宣传,善用媒体,善于发声,合力奏响福建体育最强音。

责任单位(处室):政宣处牵头,省社体中心、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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