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30 文号 闽体〔2018〕19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5-04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30
文号 闽体〔2018〕19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5-04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16:2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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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体育思想为指引,总结2017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的工作。国家体育总局赵勇副局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贯彻落实,现结合我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2018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点,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体育局

201854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群体工作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体育思想为指引,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为重点,按照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强化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围绕体育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顶层设计,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开拓我省全民健身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开展《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落实情况督查

制定《2018<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督查调研方案》,督查的对象是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鼓楼区、福清市、罗源县、连江县、集美区、海沧区、龙文区、南靖县、诏安县、东山县、丰泽区、德化县、安溪县、晋江市、泰宁县、将乐县、建宁县、涵江区、秀屿区、建瓯市、松溪县、光泽县、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福鼎市等29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全民健身多纳入 全民健身组织领导、全民健身经费保障、全民健身工作推进、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体育赛事、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群众身边的体育文化等十项内容进行督查调研。

二、开展三级联创,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创建指导意见,在全省积极开展三级联创,即省一级创建体育强省,设区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县(市、区)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今年,省里计划抓两三个设区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每个市都要抓两三个重点县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树立标杆、示范带动。

三、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

推进社会体育组织改革步伐,更好地发挥协会的行业作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今年计划将篮球、体育舞蹈、网球、跆拳道、电子竞技、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攀岩、登山等10个项目赛事列入政府公开招投标,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参与举办赛事,并给予资金支持。对社会体育组织进行培训,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机构对社会办体育活动的绩效评价机制。根据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要求,做好第三批全省性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做好2017年度省级体育类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加大对体育社团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研究省级社团组织相关条件和要求。

四、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

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破解健身去哪儿的难题。

1.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8年计划投入体彩公益金8640万元,新建110个多功能运动场、60个笼式足球场、50个室内健身房、30个门球场和3个体育公园,不断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所有的项目资金均由省里统筹安排,器材由省局统一采购,计划6月底完成招投标和场地基础建设工作。各地要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进度月报、季报制度,对未能按时间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或未及时上报项目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交由受建单位管理,依法明确资产性质、产权归属、管理维护要求以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做好资产登记造册和开放管理工作。

2.加大对原苏区、老区以及贫困地区健身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做好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自行车道设施、攀岩运动设施、滑板运动设施、小轮车运动设施、汽车自驾运动营地体育设施、航空飞行营地体育设施、冲浪、滑冰等其他运动设施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并对去年获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地区对使用寿命到期和损毁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

五、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

办好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继续将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制定下发《2018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统一以新时代、新气象,全民健身动起来为主题,结合第十六届省运会10项群体比赛项目,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举办活动赛事的机制,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作用,让更多的人群体协、行业体协、项目体协参与进来,目标是全省各类群众性比赛活动场次不少于3000场,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150万人次,各类协会参加人数不少于20万人次。继续开展全民健身百村行系列活动和健身气功五进活动。

六、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

鼓励和支持各地各行业打造品牌赛事活动。利用11全国新年登高健身活动、610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纪念日、88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和报社、电视台、网站等传媒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各行业根据地方特色和群众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一地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推动我爱足球民间争霸赛、全闽共舞、舞动中国梦广场舞蹈大赛等群众性竞赛,进一步创新赛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探索多元主体办赛的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不断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竞赛活动。

七、提供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

1.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强化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志愿者和文体协管员三支队伍。今年计划培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50名。继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建设,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活动,为指导员开展服务创造条件,提高上岗率。

2.进一步发挥国民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站的作用。举办2018年全省国民体质测试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探索指导站的运行模式,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培育规范开放、公开透明的健身指导市场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到科学健身指导中来,培育规范开放、公开透明的健身指导市场体系,发挥省体科所业务骨干作用,加强站点技术指导,提高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体育场馆开放管理机制

根据财政部、体育总局《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福建省中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继续做好22个大型体育场馆和52个中型体育场馆的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工作。同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849号)要求,积极探索如何完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场馆开放绩效目标管理,完善开放绩效评价方式,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建立百姓受益人数、群众性赛事举办情况与开放补助直接挂钩的制度。

九、弘扬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新时代、新气象,全民健身动起来系列活动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各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运动让生活更幸福的理念和健身健康知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继续推进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制作发放健身科普宣传册,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巡回讲座,促进体育生活化、锻炼常态化,组织全民健身志愿者走街道、入社区、进农村示范科学的项目健身方法,普及健身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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