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36 文号 闽体〔2018〕24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5-15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8-00036
文号 闽体〔2018〕24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5-15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征集2018年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相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16:0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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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级各类体校,各国家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各运动项目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体育强国的部署,适应新时代青少年体育发展需要,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国实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工程。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实施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1833号)精神,本着“政府引导、动员社会”的基本原则,我省将建立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以下简称“冬夏令营”)体系。现征集符合条件的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冬夏令营是指利用寒、暑假及其他时间开展的,以体育项目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集中组织举办的青少年体育培训及相关活动。

二、2018年冬夏令营举办时间是指20181月至20192月期间,已举办或将举办的相关活动。

三、福建省冬夏令营体系吸纳的主体单位应是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各类体校、优质运动项目协会、企事业单位、国家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

四、各主体单位上报的冬夏令营活动经过初步筛查,将列入《2018年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计划》。列入《计划》的各项活动需进入国家指定平台进行报名、注册和评价反馈。同时,在活动组织过程中,接受福建省体育局的宣传、报道、监督和考核。达到评估标准、符合相关要求的主体单位将进入《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活动推荐组织单位名录》,作为今后购买服务、活动委托、经费补助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各主体单位填写相关情况信息必须符合事实,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相应资格。

六、请相关单位予以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各地市体育部门尽快利用官方网站、工作群、自媒体等方式向本辖区内相关单位传达本《通知》。

七、请有意纳入福建省冬夏令营体系的主体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情况登记表》(附件1),将盖章原件和已举办过的冬夏令营活动培训手册、培训人员名单等材料一起于525日前寄至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处(350001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19层),同时将电子发送至邮箱:nygjsb@163.com

人:高云清

联系电话:0591-878010551895024085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情况登记表

2.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

夏令营实施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体育局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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