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9-00011 文号 闽体〔2019〕4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1-30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9-00011
文号 闽体〔2019〕4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1-30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冰雪场所集中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2 11:3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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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体育总局2018-2019年雪季全国冰雪场所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实施纲要(2018-2022)》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冰雪场所进行检查和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冰雪场所。

  二、检查重点

  (一)开办经营性滑雪场所(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获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开办花样滑冰场所、冰球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

  (二)开放的冰雪场所是否按标准配备救护人员和专业技术指导员,以及安全防护器材和急救物品等;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公示;是否按规定数量控制入场人数;是否按规定开展冰雪项目培训。

  三、检查安排

  (一)第一阶段:摸底建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于2月中旬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所有开放的冰雪场所摸底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并督促冰雪场所经营业者开展自查。

  (二)第二阶段:全面检查

  各单位应于2月底前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开放冰雪场所的检查整顿,也可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各单位应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公共冰雪场所检查整顿的情况,于31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三)第三阶段:省局抽查

  省局将成立检查组,配合总局对全省范围内开展针对各单位冰雪场所集中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方案另行下发。

  四、检查要求

  各地在对所辖冰雪场所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最大程度消除各项隐患;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共冰雪场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整改

   人:王添来  马晓敏

  联系电话:0591-87826014(含传真)

  电子邮箱:styjzxc@163.com

  附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福建省体育局

  20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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