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9年福建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将于3月份开始进行,为规范运动员管理,建立准确、完备的运动员信息系统,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青少年运动员新周期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体操、蹦床、举重、射击、射箭、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帆船、帆板、皮划艇、皮划艇激流回旋、赛艇、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足球、拳击、跆拳道、击剑、摔跤、柔道、高尔夫球
二、注册人员
拟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年度青少年锦标赛等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均需进行代表单位注册,获取参赛资格。
三、注册工作分工
(一)以各设区市体育局为注册单位,完成对注册运动员基础数据、照片、身份证、户籍、学籍卡和协议书等附件扫描上传工作,并提交书面备查材料。
(二)省体育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中心所属项目注册运动员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工作,按时按要求对各注册单位所提供的运动员注册信息资料、书面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与反馈。
(三)省体育局青少处在各项目中心初审的基础上对注册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审查,并公示公布注册运动员名单。
四、注册时间安排及审核程序
(一)2019年2月份为各单位自行采集注册运动员基本信息准备阶段,3月份通过网络注册系统向省体育局注册,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提交上传运动员注册基本数据信息,并同时报送注册运动员书面备查材料。
(二)4月15日前省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完成注册运动员信息材料的审核与整理,并反馈省局青少处。
(三)4月20日至5月20日为省局对申报注册的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时间,6月份网上公示公布各项目代表单位注册运动员名单。
五、注册相关要求
(一)新周期将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列为我省青少年体育竞赛体制改革的试点项目,上述项目凡属省局命名的2018-2021周期“福建省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单位(学校、俱乐部)拟参赛运动员均需注册。
(二)运动员统一采用带指纹的身份证进行注册,不带指纹的身份证须到公安部门补录。
(三)各单位要按照网络注册的相关要求上传运动员信息,其中必填信息为: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单位、项目、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学籍号、协议日期及起止时间、照片等。
(四)网络注册申请的附件部分必须包括运动员户口簿(首页、本人信息页)、身份证、学籍卡和协议书的扫描件。凡注册信息不完整、相片不清晰或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注册。
(五)照片采用正规证件数码相片一寸或二寸彩色的扫描件导入系统,要求相片质量不低于20K,最大不超过150k,文件格式(jpg),背景要求为红底。
(六)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设区市进行注册,同一名运动员不同单位同时申报注册不予受理;一名运动员不能同时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项,如需变更注册单位或转项目注册须专报省体育局审批。
(七)书面报备材料:注册单位将运动员注册汇总表(分项目、须盖章)和贴有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的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学籍卡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提交省局项目中心备查。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与网络上传的运动员注册基础数据、证照等应一致。
(八)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附后)须完整填写,协议期限可自行商定,未满16周岁运动员由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如提供虚假签字,协议无效。
(九)非本省身份证注册的运动员学籍规定:学籍属福建省的适龄运动员可申报注册。
(十)各单位提交的运动员注册相关信息,省体育局将与公安、教育部门的数据库进行比对验证,凡信息不符者取消注册资格;蓄意提供虚假信息注册的,还将追究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注册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运动员注册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新周期运动员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 萌 电话:0591—87814943
林振华 电话:0591—87801125
附件:福建省青少年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福建省体育局
2019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青少年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注册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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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近期二寸
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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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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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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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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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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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协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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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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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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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本人或末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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