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9-00053 文号 闽体〔2019〕24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9-03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19-00053
文号 闽体〔2019〕24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9-03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漳州市开展公共游泳场所“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反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16:0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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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体育局:

201982123日,省局组织执法检查组赴漳州市开展公共游泳场所双随机抽查工作,经过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书面检查情况

本次书面检查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涉及行政许可或备案管理工作相关的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相关文书、管理制度、案卷整齐等内容,二是涉及双随机抽查工作相关的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游泳场所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细则等内容,三是涉及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通知、检查记录(视频、图片)、案卷整齐、宣传报道等内容。经过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如下:

1、龙文区等部分县(区)市存在许可载明事项变更收取材料过于简单、说明性材料沿用旧版、审批时间和制证之间倒置、审批流程不明确受理人员不一致等问题;

2、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只能收取救生员证复印件资料,但有些县区还有收取年检证书等资料;

3、监督检查工作宣传报道偏少,报道和执法文书日期不匹配,检查记录过程无视频资料。

二、实地检查情况

本次实地检查对象是从《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属于漳州市的五家大中型游泳场所开展检查,这四家分别为漳州裕佳休闲健身有限公司、漳州市华元小区游泳池、云霄金汤湾海水温泉度假酒店游泳池、云霄云顶温泉大酒店、东山县西埔镇蓝海健身馆游泳池。为做好检查和及时跟踪落实工作,实地检查采用省、市、县(区)执法人员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为游泳场所开放是否合法,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有效配备,安全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内容。经过实地检查,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场地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如东山县西埔镇蓝海健身馆游泳池光照度不符合标准;

二是救生员及设备不符合要求。如漳州裕佳休闲健身有限公司救生员未统一着装、救生设备不齐全,漳州市华元小区游泳池、东山县西埔镇蓝海健身馆游泳池救生员在岗人数不足,救生设备只有救生圈缺少必要的救援设施;

三是安全制度不健全,如安全告示不明显、浅水区深水区无标志、缺少护颈套、急救药品部分过期、缺少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详见《现场检查记录》)

三、整改要求

(一)各级体育部门要对照书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调整补齐案卷材料。

(二)对照《现场检查记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联合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该处罚的予以处罚。

(三)请于201991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局办公室。

 

人:王添来

联系电话:0591-87826014(含传真)

 

附件:福建省体育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

 

 

福建省体育局

20199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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