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1-00056 文号 闽体〔2021〕14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6-25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1-00056
文号 闽体〔2021〕14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6-25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有关事项及选调裁判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16:2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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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竞赛承办单位、有关直属单位,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和《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儿童体育活动竞赛规程》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相关赛事活动将于7月份开始在全省各地陆续展开。为确保各项赛事安全有序顺利举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参赛办赛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站位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在全国体育系统加强赛事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福建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体〔2021129号),切实加强对各项赛事活动全流程的风险评估,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各地举办的各项赛事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各赛区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组织方案”等四个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赛事活动安全管理落实落细。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根据项目特点、赛区条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周密部署,切实保障各项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各参赛单位务必在运动队出发前,对全体参赛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队伍组建后要组织健康检查、进行乘车出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照规定携带、保管好枪枝弹药等比赛器材,并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严肃赛风赛纪

  各设区市体育局对所属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要严格审查把关,各赛区立竞赛监督和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福建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现象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赛事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及关规定,强化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和队伍管理,树立正确的参赛观,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则,自觉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性、严肃性,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文明参赛,严禁出现兴奋剂违规、延误比赛、扰乱赛场秩序、打架斗殴或故意伤人、损坏比赛器材、罢赛、拒绝领奖、消极比赛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违背体育精神的不良行为,各赛区要认真做好《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三、加强系统保障

  各竞赛承办单位要精心筹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项赛事,进一步提升赛区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对比赛场馆人员的防暑降温、住宿条件、饮食卫生、安保、器材设备的安全和赛场的医疗救治等方面,提早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台风、停电、停水和因高温引起的中暑、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必须要有安全应急预案,努力为各参赛运动队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及条件,确保各项赛事安全顺利举行。

  四、严格制度管理

  各赛区不得随意压缩或延长比赛时间,确因参赛人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需缩短或延长比赛时间的,需经省体育局青少处同意。赛事活动必须坚持节俭办赛的原则,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提高办赛的质量和效益。各运动队抵达赛区后要积极配合并服从赛区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共同协助赛区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

  五、落实参赛责任

  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完整填报规定格式的报名表(电脑打印),按时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相关运动项目中心和竞赛承办单位。并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和要求,携带相关有效参赛证件、文件等按时抵达赛区报到。各项目参赛运动员一律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赛前文化考试、比赛检录等有关竞赛活动,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赛。

  六、严格公正

  选调的裁判员要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裁判员守则》、《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在竞赛工作中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执法;各项目裁判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比赛时间,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者,须经项目裁判长同意后上报省局青少处。凡执法不公、违规违纪或无故缺席的,将按裁判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规范操作程序

  各竞赛承办单位印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统一为A4纸大小规格封面赛事名称须与省局印发的青少年体育竞赛规程汇编目录相一致;秩序册内容排列规范,其中参赛代表队名单要体现每位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组别或项;成绩册准确记录运动员(队)身体素质测验、技术评定和专项比赛成绩等,以及文化考试未达标、报名未参赛、无证或人证不符等格人员名单及其他;比赛结束后各赛区应及时将秩序册、成绩册寄送省局青少处5套、相关项目中心和参赛单位各3套存档。获奖运动员的奖励证书应指定专人负责工整填写或打印制作,并时送达省局各项目中心审核发放。

  八、细化主体责任

  省体育局在各参赛单位自行投保的基础上还将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统一购买主办方的组织责任险,请各竞赛承办单位务必在开赛前(至少赛前三天)将赛事秩序册(含裁判员、工作人员、各代表队和志愿者等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984645@qq.com和2785396312@qq.com。赛事期间如人员名单有变动,应立即将变更后的新名单发至上述两个邮箱,以便主办方及时投保。

  九、强化疫情防控

  为有效防控疫情的危害,保障全体参赛人员人身安全,按照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组织体育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各赛区均需制定赛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到时各代表队运动员、领队和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等务必遵守赛场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健康码”绿码准入制度(已打疫苗者)尚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本人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并积极配合、接受现场体温检测。赛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医务点配备医疗保障人员相关疫情防控物资,做好住地、食堂及比赛场馆及器材的保洁消毒。在人员密集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相关人员如有不适必须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确保比赛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能得到及时处理有效管控。

  省体育局立竞赛检查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赛事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办赛水平。对各项比赛的竞赛组织、裁判员执法、疫情防控、赛事安全与保障、运动员交通食宿安排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凡不符合省体育局办赛要求,达不到承办条件或比赛期间出现安全等事故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福建省体育局

2021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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