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42 文号 闽体〔2022〕11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19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42
文号 闽体〔2022〕11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19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4-27 11:09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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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1699号建议的答复 

    

陈家珠代表: 

  《关于推进儿童游乐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儿童生活品质的建议》(第1699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体育局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定出台《福建省“十四五”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持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44亿元,在全省新建48个智慧体育公园,覆盖老年人、中青年、少儿等全人群健身活动需要。省住建厅持续加大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推动了一批城市儿童公园和公园内儿童游乐园、儿童活动场建设。我省现有福州儿童公园、厦门海沧儿童公园等14个儿童专类公园,城市公园内儿童游乐园、儿童活动场地约250处。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非常赞同。下一步,省体育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省政府《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建设更多贴近群众的社区运动角,根据群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健身器材、棋牌桌、儿童攀爬架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开展健身运动”,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加大建设力度。“十四五”时期,计划在全省新建或改扩建100个智慧体育公园和240个游泳池。2022年将安排8400万元,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全省新建或改扩建20个智慧体育公园和30个游泳池(含儿童戏水池),其中:智慧体育公园两年建成,游泳池当年完成。三是积极配合住建、自然资源部门,推动各级政府在城市老旧小区、新建楼盘、公园内规划建设公益性户外儿童体育游乐设施,植入道德、法治、文化、安全等内容,提升城市儿童生活品质。 

  省住建厅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儿童公园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市(县)积极谋划儿童专类公园项目,加大儿童公园建设力度,重点推动福清儿童公园、德化儿童公园等项目建设。在公园建设改造过程中增加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设施和游乐场地,协调推进区域设施改造,助力城市儿童游乐设施覆盖面的整体提升。二是注重公园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推广“公园+”建设理念,完善城市公园儿童游乐、科普知识等复合功能,提升公园绿地的服务能力。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心理行为特征,根据公园现状和周边环境情况,建设不同主题的儿童游乐空间,使场地设计风格、游乐设施配备各具特色,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多样化的户外游玩需求。 

  省自然资源厅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统筹空间规划布局。积极配合住建部门,推动各级政府在改造老旧小区时,科学编制城市老旧小区内户外儿童体育游乐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规划,按照0-12岁儿童人口密度和实际需求合力布点。专项规划一经批复后,将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并确保规划确定的机构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功能。二是落实小区配建标准。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包括儿童体育娱乐在内的全民健身设施,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行联合审查,邀请体育等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参与审查把关,确保体育配套设施按照要求配建到位。 

  领导署名:叶得盛 

  联 系 人:李境韬 

  联系电话:0591-87814911 

    

  附件: 

  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9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9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福建省体育局 

  2022年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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