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44 文号 闽体〔2022〕12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21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44
文号 闽体〔2022〕12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21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4-27 11:2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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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1528号建议的答复 

    

陈碧珍代表 

  《关于请求指导并支持连城县申报福建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议》(第1528号)由我单位独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并注重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培育和创建工作,且于2017年出台了《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闽体201748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创建我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均有明确的条件和要求。截止2021年底,我省已累计评选出5个省级示范基地、49个省级示范单位、41个省级示范项目和10个省级特色基地。 

  下一步,我局还将结合我省实际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并按照2021年省体育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通知要求,将积极支持连城县以冠豸山风景区为核心,依托国家地质公园的地形地貌优势开展自行车、攀岩、悬崖跳水、游泳等户外运动项目,利用其丰富的办赛经验继续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扶持当地优秀户外用品制造企业 ,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建设“中国骑都”。若条件成熟,欢迎连城县参照《办法》要求,积极参与全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我局将给予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叶得盛 

   人:林东武 

  联系电话:18650355236 

    

    

  福建省体育局 

  20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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