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5-00021 文号 闽体〔2025〕10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4-29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5-00021
文号 闽体〔2025〕10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4-29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暨202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决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17:57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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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现将《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暨202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决赛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体育局

  2025年4月29日

    

  福建省第十届运动会群众比赛202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决赛竞赛规程总则 


  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将于2026年在三明市举行,本届运动会继续设置群众比赛项目,并结合202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决赛在全省各设区市举行,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和健康福建建设。

  一、竞赛项目

  篮球、五人制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身气功、太极拳、龙舟、中国象棋、围棋、桥牌、门球、飞镖、陆地冰壶。

  各竞赛项目小项设置按照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群众比赛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各项目比赛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共同承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篮球项目比赛:三明市建宁县;

  (二)五人制足球项目比赛: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三)气排球项目比赛:宁德福鼎市;

  (四)乒乓球项目比赛:三明市宁化县;

  (五)羽毛球项目比赛:三明市大田县;

  (六)网球项目比赛:龙岩市;

  (七)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三明市沙县区;

  (八)太极拳项目比赛:龙岩市长汀县;

  (九)龙舟项目比赛:福州市;

  (十)中国象棋项目比赛:福州市闽清县;

  (十一)围棋项目比赛:南平武夷山市;

  (十二)桥牌项目比赛:莆田市城厢区;

  (十三)门球项目比赛:三明市;

  (十四)飞镖项目比赛:三明市三元区;

  (十五)陆地冰壶项目比赛:平潭综合实验区。

  各项目具体比赛时间和比赛场馆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另发)。

  三、参加办法

  (一)最大限度鼓励全民参与,突出群众性。各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照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群众比赛单项竞赛规程执行。凡符合条件的本地区居民均可参赛。根据不同项目以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参赛。

  (二)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1-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运动员(队)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提供运动队宾馆至比赛场馆间的交通保障,统一安排正编人员的食宿,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参加第十八届省运会群众比赛,时间划定为本规程颁布之日(含当日),运动员仅可代表本规程发布日期之前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户籍以身份证并户口本为依据,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并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鼓励各地有居住证的台胞参赛。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各项目根据本项目对运动员体能等因素的要求,出于安全考虑可设置参赛年龄上下限。

  4.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设老将组或团体赛规定允许等除外)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具体要求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参加同一大项比赛。

  2.各单项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竞赛办法

  (一)福建省体育局审定并公布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比赛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

  (三)按照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标准或报名名额参加比赛,参赛队伍数量不足报名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进行比赛。

  (四)除部分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并列。

  (五)省运会各项目比赛将结合202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决赛进行,赛事名称统一为“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群众项目XX比赛暨202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XX总决赛”。

  六、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10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团体比赛颁发奖杯。1-3名为一等奖,4-6名为二等奖,7-10名为三等奖。报名不足10名的,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二)鼓励各参赛单位通过广泛开展“我要上省运”赛事活动发现、选拔运动员,营造全民省运氛围。对举办8个及以上项目“我要上省运”赛事活动的参赛单位颁发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群众比赛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七、赛事经费

  福建省体育局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补助办赛经费。

  八、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的裁判员、技术代表和工作人员由福建省体育局选派,省级各单项协会协助赛事举办地组织相关项目比赛。

  (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须报经福建省体育局批准。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承办方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九、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福建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赛风赛纪和赛事安全 

  赛事举办地和参赛各方要严格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把赛风赛纪和安全工作关。赛事举办地要制订赛事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赛事活动现场的组织、管理,建立赛事活动现场指挥机制,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开展。各单项竞委会要严格执行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要求,把资格问题解决在开赛之前。各参赛队要加强运动员在赛风赛纪、安全和反兴奋剂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保障队伍安全参赛,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十、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竞赛规程总则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体育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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