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6-00045 | 文号 | 闽体〔2026〕181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04 |
| 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6-00045 |
| 文号 | 闽体〔2026〕181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7-04 |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体局:
为规范全省航空体育运动管理,保障航空体育运动安全有序开展,依据《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福建省举办高危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规范飞机、超轻型飞机、气球、跳伞、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悬挂滑翔翼、航空模型等航空体育项目运营、办赛全流程管理,全面压实安全管控链条,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省航空体育运动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压实属地监管,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航空体育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坚持谁属地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营谁主责。各市县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辖区飞行营地、俱乐部、临时飞行活动常态化摸排建档,协同公安、空管、气象、应急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动态排查空域、场地、人员、器材各类风险。各经营机构、赛事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属于高危性体育赛事活动的依法投保体育意外伤害险;其他航空体育运动鼓励依法投保人身意外险、器材险。严禁无证飞行、违规转包外包飞行业务。对未履行监管职责、违规组织飞行引发险情事故的,同步倒查属地监管责任与经营主体安全责任,实施联合惩戒、严肃追责。
二、明确逐级备案,规范备案对象范围流程
按照《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备案管理要求,全省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具体备案对象为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其中航空体育运动单位是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航空体育运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备案范围为飞机、超轻型飞机、气球、跳伞、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悬挂滑翔翼、航空模型等航空体育项目依法展开的经营、培训、赛事、展示等活动,涉及合作运营的,由依法开展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履行备案义务,并根据合作协议共同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备案内容包括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用航空器或航空体育运动器材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场地设施情况、开展项目内容、空域批准文件(不需使用空域的除外)等(见附件2-6);备案流程为备案对象取得民航部门从业许可或备案后,将有关资料及批准文件(复印件)报送当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核查,并逐级向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备案部门报备。未备案的由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依法处理。
三、抓好督导核查,严守活动现场安全关口
严格落实“备案必核查、开飞必检查”的闭环监管机制,属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备案单位的法人资质、人员证照、器材标准等核心要素进行逐项复核,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把好源头关口。开展航空体育赛事活动前,属地体育行政部门要深入现场,围绕飞行安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核验起降场地相关硬件是否达标,核对相关人员的资质、培训记录及健康证明,禁止无证人员独立执飞;逐台查验飞行器相关证书、维保记录及救生通讯设备,老旧破损、超检修周期的器材一律停用;同步检查当日气象条件和各类保障配置,气象不达标或保障缺失的直接叫停活动,确保飞行活动安全规范。全程要留存核查台账和影像资料(见附件7),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责令整改;涉及赛事活动的,不得同意赛事活动继续开展;涉及飞行活动的,应及时通报空管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险情处置能力
属地体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运营、办赛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刚性落实安全熔断机制,如遇极端天气、设备故障、人员身体不适、空域临时管制、现场秩序失控等突出情况,第一时间启动熔断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案应覆盖人员坠落、飞行器失控、极端天气撤离、人群疏散等各类险情,建立公安、急救、消防、空管应急联络渠道。突发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体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及原因,人员伤亡和器材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责任单位、任务性质、当事人姓名、民用航空器(或器材)型号等,确保突发事件响应迅速、处置闭环。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航空运动的生命线,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建省举办高危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实施意见》抓好本通知落实,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筑牢抓安全、稳运行、促发展的思想根基,切实增强维护空防安全和空中飞行秩序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
联 系 人:省体育产业处 刘志强
联系电话:15521897733
附件:1.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
2.航空体育运动主体备案登记表
3.航空体育运动主体备案材料清单(汇总表)
4.从业人员资质备案明细表
5.航空器(器材设备)备案明细表
6.场地设施情况备案明细表
7.航空体育运动现场督导核查表(监管单位使用)
福建省体育局
2026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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