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204-3001-2024-00045 | 文号 | 闽体〔2024〕136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2 |
索 引 号 | FJ00204-3001-2024-00045 |
文号 | 闽体〔2024〕136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2 |
马建荣委员:
《关于支持平潭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的提案》(20242166号)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研究确定了我省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等40个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试点周期为 2020至2022年。
目前,我省三个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认真落实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在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对我省乃至全国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体育消费规模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在推进体育产业创新试验,丰富优化体育产品供给,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潜力释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如建设高标准体育场馆、举办高品质赛事活动、打造高效能体育产业,这些都为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局还将结合我省实际,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就支持平潭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协助平潭综合实验区向国家体育总局申报第二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并积极指导平潭实验区对照申报条件,查摆差距,补齐短板,完善申报所需各项资料,尽早启动试点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鼓励平潭开展两岸体育交流赛事活动。支持两岸体育项目、国家级体育赛事落地平潭,并从省级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 160万支持平潭实验区举办海峡体育嘉年华等活动。三是支持平潭申办大型会展活动。协助平潭实验区积极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将全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落地平潭,并根据平潭实际情况适时申办中国体育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和中国体育消费博览会。
领导署名:叶得盛
联系人:林东武
联系电话:18650355236
福建省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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