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204-2700-2026-00011 | 文号 | 闽体职改〔2026〕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17 |
| 索 引 号 | FJ00204-2700-2026-00011 |
| 文号 | 闽体职改〔2026〕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3-17 |
各设区市职改办、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省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保障促进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24〕37号)和《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全省从事竞技体育训练教学工作,具备《福建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闽体〔2022〕26号)中申报评审高级教练员的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送评审材料
(一)所在设区市职改办开具的委托评审函。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委托评审函。
(二)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3份。
(三)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评审简明表一式30份。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5份(封面、目录、正文内容三者齐全),并提供在中国知网论文查询结果复印件。
(五)所培养运动员的奖励证书。无法提供奖励证书的可提交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或省级竞赛部门出具的比赛成绩证明。
(六)运动员输送情况表。采用双向证明的形式:输出单位出具输送情况表(一),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从事项目、培养时间、输送时间、输送去向等;接收单位出具输送情况表(二),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原从事项目、接收时间、输送教练、现从事项目、接收教练等。
(七)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培训情况、岗位聘任证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其中,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可只提供证号,无需提供复印件。
(八)材料目录清单1份。
三、填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二)材料内涉及的时间均要精确到月。
(三)申报表和简明表每项需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四)“项目”栏的填写以国家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名称为准。
(五)“论文、学术交流”栏,填写的论文名称要与实际提供的论文稿件相符。
(六)“主要工作业绩”在注明比赛名称的同时,必须注明参赛项目。表中的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必须加盖公章。在“主要工作业绩(一)”、“主要工作业绩(二)”两张表格的比赛成绩不重复填写。
(七)公示情况说明。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在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公示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公示的内容、时间、范围和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单位推荐意见:必须填写公示结果情况,注明“经核查,材料所列出的运动员均属于该教练培养输送,竞技成绩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全部材料真实有效,符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未经网络申报并提交组建单位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网络申报网址:
http://220.160.52.235:9080
网络申报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zip
(二)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4月30日(申报人员应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操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网络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各级各单位应于此时间前完成初次审核,即信息推送至“组建单位审核”环节,逾期系统自动终止)。
申报材料现场报送时间:2026年5月15-2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网络申报流程
各用人单位应组织指导参评人员按照“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的“政策文件”栏目中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于2026年5月10日17时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 具体如下:
1.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操作说明,注册个人账户,提交所在单位绑定。
2.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操作说明维护个人业绩库,包括资格证明材料、理论成果和业绩成果等,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按照《福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说明进行核验。
3.申报人员选择“2025年度福建省竞技体育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4.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后,完善占岗信息和推荐意见,按单位所在层级提交相对应人社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含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部门)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操作说明进行审核。
(四)网络申报上传电子文档要求
1.简明表需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宋体,不另加附页,并加盖公章。
2.简明表(盖章扫描件)、论文代表作(word电子版)请上传在个人信息-附件上传-业绩材料清单,并在相应栏目中导入。
3.资格证明及业绩材料均应上传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扫描格式统一为.pdf,分辨率不低于72dpi。
5.禁止上传涉密材料。
(五)网络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0591-87530309,19356504135。如无法注册或 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的,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咨询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六)现场审核
线下纸质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25日,逾期申报不予收件,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
报送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省体育局综合大楼1405室省体育局职改办
联系人:林振华
电 话:0591-88017875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从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或福建省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tyj.fujian.gov.cn/)查询、下载。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推荐破格评审的,需单独附报告,说明破格原因。
(三)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的打印和复印均用A4纸,申报表、简明表和输送证明等须A4纸双面打印。
(四)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实行“评聘合一”的上述单位申报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材料。
(五)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和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和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坚持把品德放在体育专业人员评价首位,重点考察体育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涉及反兴奋剂工作规定的不当行为人不得申报职称。
(二)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原件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三)每位申报人材料单独装袋报送(无需装订成册)。
(四)申报政策咨询
1.省直企事业单位人员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咨询。
2.省级人事代理机构代理人员向省级人事代理机构咨询。联系电话:中国海峡人才市场0591-96345;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0591-87841468;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91-87077034;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0591-87278265;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0591-87667351。
3.其他人员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或行业主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福州0591-83351484;厦门0592-2858701;漳州0596-2024742;泉州0595-22135541;三明0598-7506628;莆田0594-2289533;南平0599-8866569;龙岩0597-3293313;宁德0593-2822243;平潭0591-23162594。
附件:1.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评审申报表
2.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评审简明表
3.申报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4.运动员输送证明模板
5.诚信申报承诺书
6.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体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码关注福建体育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