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204-1800-2021-00081 | 文号 | 闽财教〔2021〕32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8 |
索 引 号 | FJ00204-1800-2021-00081 |
文号 | 闽财教〔2021〕32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8 |
各市、县(区)财政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省体校: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群众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竞技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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