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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体育总局经济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编制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日期:2014-02-20 11:29 来源:省局体育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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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做好2014年预算编报工作,现将体育总局经济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编制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体经字〔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申报,并在2014年3月10日前将预算(纸质、电子)一式三份报送至局经济处。

附件模版可在体育总局官网www.sport.gov.cn经济司子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联系电话:局经济处87814355。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2月18日


 

 

 

关于编制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根据《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481号)、《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预算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体育转移支付预算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体育、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扎实做好本style="LINE-HEIGHT: 2;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0.5pt">(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各地体育、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做好申报项目的前期立项、论证、审核及排序工作,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不断提高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二、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申报内容和要求

“体育转移支付”包括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国家队转训基地和共建基地改善训练条件资金以及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各地区应当按要求填报《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申请总表》(附表)和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书1至4)。

(一)全民健身各项经费按照体育总局群体司、经济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体群字[2013]49)和2014年群体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预算。其中:

1、“雪炭工程”按照《关于申报援疆“雪炭工程”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0]170号)、《关于申报援藏“雪炭工程”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0]169号)、《关于申报雪炭工程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0]171号)要求申报。申报项目应当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并填报《雪炭工程申报书》(项目申报书2),以前年度已经填报申报文本的可不再重复填报。

2、申请命名资助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按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体群字[2005]64号)要求申报,并填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申报书》(项目申报书3)。

3、申请命名资助的户外健身场地按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命名资助办法(试行)》(体群字[2008]97号)要求申报,并填报《户外健身场地申报书》(项目申报书4)。

4、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器材、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资助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资助中西部地区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等专项经费预算根据总局群众体育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其中,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由参与抽测省份申报,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由试点省份申报;拆装式游泳池建设试点工作由试点省份在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中申报。

(二)青少年体育各项经费按照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发展有关规划和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体育后备力量专款、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含改革试点)、资助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全国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试点、组织举办青少年体育活动以及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等专项。

(三)补助地方改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专项,主要用于补助各级体育部门体育训练场馆设施和设备购置以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修改造(不含新建项目)。

(四)补助举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竞体科教援疆援藏经费、资助军体项目器材经费、国家队转训基地和共建基地改善训练条件等项目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 2em; FONT-SIZE: 10.5pt">三、预算报送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体育、财政部门统筹本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汇总,以“一本预算”的方式报送。

(二)所有申报项目均应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排序。其中:雪炭工程、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户外健身场地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书2至4,其余项目均应填报项目申报书1。

(三)场馆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类项目要做好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等前期手续,基本建设项目应附当地发改部门的立项、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

(四)申请文件由省级财政、体育部门(计划单列市应单独申报)联合签发,一式三份。

(五)请在2014年3月底前将预算报送至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电子表格请打包发送至tiyuzongju@126.com邮箱。

四、有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书1-4电子版可在体育总局官网www.sport.gov.cn经济司子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二)咨询电话:财政部教科文司010-68551260,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010-87182127。

 

附件:

1、2014年体育转移支付预算申请总表

2、项目申报书1-4(略)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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