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8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0号),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省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省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省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省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及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组织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指导体育教育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包括局本级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2个直属单位(不包含省体彩中心),人员编制数2039个,2016年底在职人数1392人,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 人数 |
省体育局(本级) |
财政核拨 |
64 |
53 |
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 |
财政核拨 |
11 |
9 |
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33 |
67 |
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04 |
84 |
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
财政核补 |
45 |
32 |
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
财政核补 |
20 |
11 |
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 |
经费自理 |
20 |
19 |
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
财政核拨 |
22 |
15 |
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
经费自理 |
5 |
3 |
省青少年体育学校 |
财政核拨 |
96 |
81 |
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68 |
40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核拨 |
282 |
146 |
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66 |
112 |
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28 |
88 |
省体操技巧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21 |
86 |
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39 |
131 |
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79 |
65 |
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44 |
61 |
省帆船帆板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97 |
86 |
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40 |
75 |
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财政核补 |
120 |
98 |
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35 |
30 |
省体育总会 |
经费自理 |
0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省体育工作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加快发展、成绩可喜的一年。群众体育牢牢把握全民健身上升国家战略的机遇,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竞技体育紧紧围绕参加里约奥运会,竞技水平和实力稳步提高;体育产业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利好,体育消费和产业实力不断提升。
(一)群众体育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1.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共投入体彩公益金7080万元,新建120个多功能运动场、50个室内健身房、50个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拼装式游泳池。争取中央转移支付2081万元,支持各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29个。继续引导支持各地对使用寿命到期和损毁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
2.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各体育协会承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全年组织各级各类群众性比赛活动3108场,直接参与人数近160万人次。成功举办“践行新理念·服务十三五”第四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圆满完成2016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足球总决赛。组织开展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40多场,组织举办第四届全省健身气功站点联赛。
3.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完善。顺利完成15家省级体育协会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脱钩。圆满完成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人数达到5.6万余名。对4000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进行挂牌,为在站点上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发工作服装。举办首期高校健身气功师资培训班,全年培训各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多人。
(二)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稳步增强
1.里约奥运会再创佳绩。在里约奥运会上,我省入选中国代表团的22名运动员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出色完成了各项参赛任务,共有4人获得金牌、1人获得银牌、2人获得铜牌,对中国体育代表团金牌贡献位列全国第三,创造了我省参加奥运会有史以来最好成绩。福清籍运动员徐云丽、林莉和中国女排一起在逆势中夺冠,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特别是老队员徐云丽在伤病困扰的情况下,带伤训练和比赛,展现了高超的运动技能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举重项目连续四届获得奥运冠军,三明小将邓薇在女子举重63公斤级决赛中创造了挺举和总成绩新的世界纪录,为国争了光、为闽争了誉。
2.天津全运会备战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全运课题攻关计划,组织召开冬训动员大会,创造性开展冬训考核工作,制定各项目组冬训目标指标表,制定出台考核奖惩办法,推动冬训工作指标目标一体化。大力推进训科医一体化,为运动队提供强有力的科医保障。坚持以运动队为核心,协助落实食堂就餐、宿舍、用电用水等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3.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将足球项目纳入福建体育“十三五”规划,建立了福建省足球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顺利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及福建省足球协会调整改革动员会议,制定出台了《福建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福建省足球发展中长期规划》、《福建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4.省运会筹办工作稳步开展。成立了第十六届省运会督查组,定期检查和指导比赛场馆的建设施工进度,确保拟新建、改造的15个场馆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工。指导宁德市,建立了省运会组委会及各执委会组织架构,完善了筹委会1办16部筹备机制,完成省运会筹备工作重要事件节点图版上墙,会徽、会标、主题口号等征集活动有序开展。
(三)青少年体育发展稳步推进
1.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体系日趋完善。完成省级青少年年度竞赛35场次,共计10000多名青少年运动员参赛。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举办省级联赛12场次,报名参赛的学生达5000多人。圆满完成“2017—2020年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迎评工作,全省20所“基地”列入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统评认定范围,其中7所“基地”被列入国家高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数量创历史新高。
2.阳光体育青少年活动蓬勃开展。承接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乒乓球联赛和全国青少年户外营地(福建站)夏令营活动,来自全国33个省(市)50支代表队850人参加活动和比赛;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户外营地夏令营和中小学生趣味、棋类、模型、定向测向等“阳光体育”活动15场次,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参与各项目竞赛活动。
(四)体育产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1.体育产业政策更加完善。各地均已出台贯彻落实国发46号文件和“闽十条”细化措施。会同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制定出台《福建省体育产业“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福建省健身服务标准》《福建省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引导和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修订《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产业指导目录》,切实增强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
2.进一步发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作用。全年资助231个项目,带动投资10.27亿元。补助县(市、区)新建16个体育场馆,补助金额860万元,带动投资6.7亿元。制定出台《福建省中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补助全省53个中型场馆共800万元,成为全国首个制定中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进行资金补助的省份。
3.体育服务业快速发展。全省体育服务业发展明显加快,据初步统计,2015年我省体育产业完成总产出(总规模)3138.72亿元,实现增加值1061.56亿元,占全省GDP比重4.09%。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省体育局年初结转和结余40993.14万元,本年收入70014.96万元,本年支出63850.0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1万元,结余分配595.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565.21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70014.9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16937.58万元减少46922.62万元,下降40.1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1738.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4162.41万元。
2. 事业收入7699.13万元。
3. 其他收入577.71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63850.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03604.05万元,减少39754.01万元,减少38.3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219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499.67万元,公用支出3694.03万元。
2. 项目支出41656.34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064.01万元,比2015决算数42635.8万元减少17571.79万元,下降41.2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初中教育(2050203)1152.47万元,主要用于省青少年体育学校基本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104.52万元增加47.95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省青少年体育学校人员在职人员增加造成支出增加。
(二)高等教育(2050205)106.02万元,主要用于福建体育职业学院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16.33万元减少10.31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参军学生尚未凭有效证明领取服兵役补偿。
(三)中专教育(2050302)117.55万元,主要用于福建体育职业学院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59.99万元减少42.44万元,下降26.53%,主要原因是发放省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支出有所减少。
(四)高等职业教育(2050305)1142.55万元,主要用于福建体育职业学院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914.82万元增加227.73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从生均拨款中支付的教师课时补贴有所增加。
(五)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050399)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体育职业学院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6.48万元减少6.4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第一批省级职业教育专项已完成,2016年无此项支出。
(六)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99)463.38万元,主要用于福建体育职业学院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6.71万元增加456.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发展专项支出和省属公办小规模高职院校综合定额补助支出增加。
(七)台湾事务(2012505)73.35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本级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列支第七届、第八届海峡论坛系列活动专项经费。
(八)社会公益研究(2060302)10.66万元,主要用于省体科所课题研究相关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42万元增加9.24万元,增长650.7%,主要原因是2015年和2016年研究课题进度不同,支出有所不同。
(九)机构运行(2060501)238.31万元,主要用于省体科所基本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217.66万元增加20.65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工改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十)科技条件专项(2060503)39.14万元,主要用于省体科所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31.11万元增加8.03万元,增长25.81%,主要原因是2015年和2016年公益类科研课题研究仪器采购项目不同,金额有所增加。
(十一)行政运行(2070301)1118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本级基本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054.25万元增加63.75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增发放交通补贴支出和公车改革解除驾驶员劳动合同补偿金支出。
(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302)394.69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本级有关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278.51万元增加116.18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体育产业十三五规划研制、体育旅游基地认定办法及标准研制等支出和新增全省足球教练员提高班、产业专项调查培训、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培训支出。
(十三)机关服务(2070303)107.96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66.5增加41.46万元,增长62.35%,主要原因后勤中心因经营性资产脱钩,无其他收入来源,财政拨款追加后勤中心支出。
(十四)运动项目管理(2070304)7384.88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基本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5793.2万元增加1591.67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工改工资标准调整和补发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体育竞赛(2070305)810.84万元,主要用于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5982.66万元减少5171.82万元,下降86.45%,主要原因是2015年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在福建举办,省级财政安排青运会办赛专项经费,2016年无此项支出。
(十六)体育训练(2070306)3892.7万元,主要用于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3095.96万元增加796.75万元,增长25.74%,主要原因是运动队报调运动员人数变动及报调运动员津贴标准提高造成支出增加。
(十七)体育场馆(2070307)655.1万元,主要用于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6100.55万元减少5445.45万元,下降89.26%,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长乐滨海体育中心一期建设经费,2016年无此项支出。
(十八)群众体育(2070308)278.9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256.63万元增加22.3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在职人数增加,造成支出增加。
(十九)体育交流与合作(2070309)54.1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交流合作方面的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7.03万元增加37.11万元,增长217.91%,主要原因是2016年经省政府批复追加出国额度,新增列支里约奥运会福建省保障工作团出访经费支出。
(二十)其他体育支出(2070399)2281.2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1689.18万元减少9407.96万元,下降80.48%,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长乐滨海体育中心一期建设经费1066万元、少体校搬迁工程2412万元、中央补助一青会办赛经费4000万元、青运会省属场馆改造及双回路改造1052万元等,2016年无此类支出。
(二十一)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375.55万元,用于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等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573.2万元减少197.65万元,下降34.48%,主要原因是2015年列支台风“苏迪罗”灾后场地设施维修经费,2016年此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十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59.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574.81万元减少414.87万元,下降72.18%,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统一由省机关社保局发放,减少有关支出。
(二十三)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305.09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957.12万元减少1652.03万元,下降84.41%,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统一由省机关社保局发放,减少有关支出。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47.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47.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增该科目支出。
(二十五)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7)42.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2.99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增该科目支出。
(二十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发放抗战前离休干部慰问金,2016年无此项支出。
(二十七)死亡抚恤(2080801)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18.13减少218.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死亡人员。
(二十八)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58.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68.71万元减少10.55万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
(二十九)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688.24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615.73万元增加72.5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人数变动造成相关支出变动。
(三十)森林培育(2130205)0万元,为财政返还长乐滨海体育中心项目森林资源补偿费,较2015年决算数220万元减少2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长乐滨海体育中心一期建设森林资源补偿费220万元,2016年无此项支出。
(三十一)住房公积金(2210201)1378.4万元,用于按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120.27万元增加258.13万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缴费基数增加,造成该项目支出增加。
(三十二)提租补贴(2210202)464.53万元,用于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较2015年决算数393.29万元增加71.25万元,增长18.12%,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调标,造成该项支出增加。
(三十三)其他支出(2299901)21.64万元,系财政追加安排的修缮专项经费,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的修缮经费,2016年列支。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776.4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9144.11万元减少18367.66万元,下降37.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2290899)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7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级财政从清理收回历年结余的体育彩票发行费安排用于省少体校搬迁工程建设,2016年不再安排。
(二)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30776.4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6410.11万元减少15633.66万元,下降33.69%,主要原因是:2015我省举办全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安排预留青运会办赛支出10600万元和安排省少体校搬迁工程建设支出9500万元,2016年不再安排。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5.01万元,同比增长2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1.13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我省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管理水平。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2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1人次。相比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28.6万元增加72.53万元,增长253.62%,主要是: 2016年奥运年经省政府批复追加出国额度,新增里约奥运会福建省保障工作团出访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有所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79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97.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5辆。相比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22万元减少34.43万元,下降26.04%,主要是2016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6.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体育总局指导及兄弟省市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8批次、272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8.21%,主要是:2016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标准等,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31万元,比2015年决算统计数208.48万元,增加19.83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发放的交通费补贴填报计入“其他交通费用”,造成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等16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
⑴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金额7080万元,在全省新建12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综合运动场、50个城市室内健身房、50个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拼装式游泳池。
⑵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笼式足球场场地建设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45号)及验收文件,已按时完成全省12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0个社区室内健身房、50个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拆装式游泳池建设任务,并已全部通过验收,其中: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体育器材5950万元,下拨各项目点场地基础建设经费1130万元,共计支出7080万元。项目建设地覆盖福州等8个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及平潭实验区下辖的222个社区,实际执行金额与规定相符,项目执行率为100%。
2.“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
⑴“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金额2200万元,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会购买服务承办比赛项目、省直机关运动会项目、宣传报道费用等。
⑵“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201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方案》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民健身运动会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21号)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活动覆盖全省,实际执行金额与规定相符,项目执行率100%。
3.奥运专项经费项目
⑴奥运专项经费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金额1000万元,用于保障我省籍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参加里约奥运会及项目备战费用。
⑵奥运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备战第三十一届奥运会攻关计划》的通知(闽体〔2013〕593号)文件,该项目用于我省组织参加里约奥运会项目备战费用共计1000万元,具体用于科医保障、课题津贴、聘请外教、训练津贴等。项目实际执行金额与规定相符,项目执行率100%。
4.体育比赛专项经费项目
⑴体育比赛专项经费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金额4754.90万元,项目经费拨付各运动项目中心,主要用于竞技体育保障、省级优秀运动队转训、课题攻关、科研医疗、比赛交流、年度成绩奖励;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及阳光体育活动;群众体育交流比赛活动等。
⑵体育比赛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运动员奖金奖励办法》、《福建省体育教练员奖金奖励办法》、《福建省体育局十三届全运会通关计划》等规定使用范围,该项目开支共计3477.24元,结余1277.66万元,项目执行率为73.13%。
5.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⑴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预算安排金额2000万元,其中:省本级500万,对地市转移支付1500万。转移支付资金由设区市根据项目补助范围、项目条件进行评审、分配并向省级备案;省级资金由省体育局项目评审后拨付。项目补助范围:体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产业链建设及广告宣传。
⑵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C类)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35号)要求,该项目切块下拨资金1500万元,各设区市及平潭实验区实际开支共计1260万元,省本级500万资金中拨付160万元(3个项目),合计项目实际支出1420.00万元。该项目覆盖全省,除省本级资金外已全部下拨,各设区市及平潭实验区实际支出数1260万元,实际执行率为84.00%。
6.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
⑴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6年该项目预算安排金额3000万元,项目使用范围: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由设区市根据项目补助范围、项目条件进行评审、分配并向省级备案。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重点培育扶持形成五个以上国际品牌赛事、十个以上国内品牌赛事”。
⑵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 省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C类)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35号)要求,切块下拨资金3000万元,各设区市及平潭实验区实际开支共计2069万元,该项目覆盖全省,省级实际支付3000万元,付现率为100%,各设区市及平潭实验区实际支出数2069万元,实际执行率为68.97%。
7.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
⑴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金额1200万元,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福建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2016年项目备案和2017年项目申报的工作通知》(闽体〔2016〕207号)要求,转移支付资金由各设区市根据项目补助范围、项目条件进行评审、分配并向省级备案;省级资金由省体育局审核后按项目拨付。主要用于鼓励各地举办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县一赛事”目标。
⑵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 省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C类)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35号)要求,下拨资金1200万元,各设区市及平潭实验区统计实际支出数为350万元;省本级拨付70万元,该项目实际支出420万元。该项目覆盖全省,省级实际支付1200万元,付现率100%,除省本级资金外,各设区市及平潭实验区实际支出350万元,项目实际执行率为29.17%。
8.全省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
⑴全省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安排金额684万元,省财政预算安排按1:1比例配套684万元,奖励资金中央、省财政均按10%(68万元)补助,补助范围:已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即观众座位数20000个(含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含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含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
⑵全省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通知》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6年该项目共支出1504万元,该项目覆盖全省26个大型场馆,项目执行率100%。
9.中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
⑴中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2016年该项目预算金额1500万,用于支持和鼓励体育部门所属中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⑵中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按照《福建省中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已申报符合要求的53个市县中型体育场馆补助,补助资金支出800万元;省本级22个中型体育场馆补助资金支出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中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合计1050万元,执行率为70.00%。
10.新建体育场馆以奖代补奖励项目
⑴新建体育场馆以奖代补奖励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6年该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2016年切块下达各设区市(不含厦门),为鼓励各地市新建一批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体育场馆,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福建省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省级财政安排用于项目建设、二次装修、设施设备购置等。新建体育场馆以2015年1月1日以后竣工为准。
⑵新建体育场馆以奖代补奖励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福建省新建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5]74号)规定,对项目补助范围、项目条件进行审核,将资金分配到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县(市、区),2016年实际分配补助项目16个,下达资金共计860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86.00%。
11.退役运动员安置项目
⑴退役运动员安置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6年该项目预算安排金额1950万元。主要用于我省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拓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渠道,保障运动员合法权益。
⑵退役运动员安置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按照闽政办〔2005〕26号和闽政办〔2012〕138号文件精神,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自主择业补偿金随城镇职工年平均收入动态调整。2016年全年共退役安置和自主择业补偿113人,发放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及退役安置金2477.86万元(其中:支付113人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2453.86万元、支付屏南县少体校等3家接收退役运动员安置补助费24.00万元)。项目执行率127.07%。
12.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地下停车场和田径训练馆项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地下停车场和田径训练馆项目竣工决算的函》(闽财建审〔2015〕6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安排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停车场和田径训练馆项目尾款的通知》(闽财指〔2016〕1119号),田径训练馆于2011年4月13日竣工,地下停车场于2010年1月5日竣工,项目2015年经福建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未支付的工程尾款957.97万元,2016年3月2日省财政拨入建设款536.26万元,2016年12月29日省财政拨入421.71万元,共计957.97万元,二笔款项2016年已全部支付,执行率100%。
13.省青体校新校区设备购置及设施改造项目
⑴省青体校新校区设备购置及设施改造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为保证省青少年体校顺利搬迁,确保教学日常运转及动动员的常规训练。2016年预算批复动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500万元用于新校区设备购置及设施改造。
⑵省青体校新校区设备购置及设施改造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福建省体育局关于转批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体〔2016〕43号)精神,该项目用于新校区体育器材、设备购置等实际支出1493.82万元,执行率59.75%。
14.体职院场馆运转专项项目
⑴体职院场馆运转专项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6年该项目预算安排金额1078.39万元,主要用于福建体育职业学院运动训练场馆水电、小型修缮、物业管理等支出,确保场馆正常运转,保障运动队日常训练。
⑵体职院场馆运转专项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财政部关于《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场馆及附属设施运行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支出金额930.5万元,项目执行率86.29%。
15.补助市县体育比赛专项项目
⑴补助市县体育比赛专项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6年该项目预算安排金额2912万元,主要用于市县承办全国性比赛、省级青少年比赛、全省中小学生联赛;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户外营地等配套经费;省级后备人才基地、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省级体育传统校扶持经费等。
⑵补助市县体育比赛专项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体育配套资金和比赛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3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体育配套资金和比赛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36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该项目开支共计2896万元,其中:补助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及市县承办全国性比赛707万元,补助省级青少年比赛、全省中小学生联赛、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建设2189万元。项目执行率为99.45%。
16.补助市县体育业务费项目
⑴补助市县体育业务费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6年该项目预算安排金额1100万元,会同省财政厅切块下达108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开展第二次全国体育产业普查、体育场馆救灾、体育挂钩帮扶、健身路径维修等。
⑵补助市县体育业务费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体育场馆救灾补助等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2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体育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48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该项目开支1080元,其中:选派优秀教练员下基层支教补助70万元、体育场馆救灾经费100万元、第二次全国体育产业普查补助170万元、体育挂钩帮扶440万元、健身路径维修补助300万元,未拨付20万元为补助厦门市的款项,项目执行率为98.18%。
(二)评价过程
1.评价目的
全面评价2016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等16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了解制度建设、资金的使用、产出、效益等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完善政策、提升实施效果以及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参考。
2.绩效评价范围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各部门选择开展绩效自评的专项支出预算金额占该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专项支出)的比例应不低于60%”要求,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包括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奥运专项经费、体育比赛专项、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赛事活动专项、全省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中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新建体育场馆以奖代补奖励、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地下停车场和田径训练馆项目、补助市县体育比赛专项、补助市县体育业务费、退役运动员安置、省少体新校区设备购置及设施改造、体职院场馆运转专项等16个项目,资金共计35332.26万元,且所选项目资金总量占本部门专项支出比例达到60%以上。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项目实际情况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投入、项目实施过程、产出及效益三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项目投入(20%),主要评价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二是项目实施过程(40%),主要评价主要评价项目单位的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三是产出与项目综合效益(40%),依据项目属性为重要民生项目,本次效益指标注重分析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及社会效益。
4.评价方法及评价程序
⑴项目评价采取的方法:本次绩效评价评分体系按16个不同项目具体要求进行制定,但采取的方法均按以下几种方法:①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②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③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④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及抽样调查等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⑵收集、核实评价资料:向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收集相关资料。为便于对数据进行梳理与汇总,设计相关表格,并进行了统计、分析、核实,并作为项目评价信息。
⑶实地考察: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本次评价除专项资金支出在省本级外,其他涉及的地市体育部门或购买服务的项目均采用抽查办法,评价小组进行实地考察、访问、听取项目情况介绍,考察、了解44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点的建设、项目维护、项目管控、财务管理等情况,并进行问卷调查及开放式提问,以获取绩效评价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通过收集资料、对照查证复核、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程序,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点上调查与面上分析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对各部门自评数据和附件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实,进行绩效指标量化打分,经过汇总修正,得出最后评价结果。
5.评价结论:按照《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等有关规定,对16个项目按各项目投入、实施过程、项目产出及综合效益等考评指标进行评价,在调查了解、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逐个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并分别打分。具体得分如下: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入 |
项目实施过程 |
项目产出及综合效益 |
得分 |
1 |
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 |
20.0 |
37.9 |
37.6 |
95.5 |
2 |
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 |
19.9 |
39.6 |
38.4 |
97.8 |
3 |
奥运专项经费项目 |
20.0 |
38.0 |
40.0 |
98.0 |
4 |
体育比赛专项经费项目 |
18.0 |
38.0 |
40.0 |
96.0 |
5 |
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
15.8 |
38.2 |
36.6 |
90.6 |
6 |
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 |
17.3 |
38.3 |
37.5 |
93.1 |
7 |
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 |
17.5 |
38.2 |
37.8 |
93.5 |
8 |
全省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 |
19.0 |
38.0 |
36.5 |
93.5 |
9 |
中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 |
17.9 |
39.7 |
36.1 |
93.7 |
10 |
新建体育场馆以奖代补奖励项目 |
19.8 |
39.0 |
36.5 |
95.3 |
11 |
退役运动员安置项目 |
20.0 |
37.0 |
39.0 |
96.0 |
12 |
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地下停车场和田径训练馆项目 |
20.0 |
40.0 |
36.0 |
96.0 |
13 |
省青体校新校区设备购置及设施改造项目 |
18.0 |
37.0 |
39.0 |
94.0 |
14 |
体职院场馆运转专项项目 |
19.0 |
38.0 |
36.0 |
93.0 |
15 |
补助市县体育比赛专项项目 |
19.3 |
37.3 |
36.8 |
93.3 |
16 |
补助市县体育业务费项目 |
19.3 |
37.0 |
35.5 |
91.8 |
|
总分 |
300.8 |
611.2 |
599.3 |
1511.1 |
|
平均得分 |
18.8 |
38.2 |
37.5 |
94.4 |
在16个项目分别评分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4.4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1.资金投入
⑴项目立项:申报程序规范,资金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当前“大体育”“新格局”的发展要求、符合为民办实事的大政方针。
⑵评价的16个项目所需资金均能按规定由财政全额拨款,项目无自筹资金。资金到位及时,专项资金能有效使用。
2.项目实施过程
⑴项目单位的业务管理、组织管理方面基本到位,贵局业务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督导、信息统计和发布、评优表彰等业务监督管理基本到位。
⑵财务制度执行较好,资金拨付依据充分,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办赛事,程序较为规范,资金把控较好,资金利用率较高。
3.项目产出
2016年16个项目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实际拨付金额及项目支付率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预算安排资金 |
实际支出金额 |
项目执行率 |
1 |
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 |
7078 |
7078.00 |
100.00% |
2 |
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 |
2200 |
2200.00 |
100.00% |
3 |
奥运专项经费项目 |
1000 |
1000.00 |
100.00% |
4 |
体育比赛专项经费项目 |
4755 |
3477.24 |
73.13% |
5 |
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
1500 |
1260.00 |
84.00% |
6 |
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 |
3000 |
2069.00 |
68.97% |
7 |
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 |
1200 |
350.00 |
29.17% |
8 |
全省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 |
1504 |
1504.00 |
100.00% |
9 |
中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 |
1500 |
1050.00 |
70.00% |
10 |
新建体育场馆以奖代补奖励项目 |
1000 |
860.00 |
86.00% |
11 |
退役运动员安置项目 |
1950 |
2477.86 |
127.07% |
12 |
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地下停车场和田径训练馆项目 |
958 |
957.97 |
100.00% |
13 |
省青体校新校区设备购置及设施改造项目 |
2500 |
1493.82 |
59.75% |
14 |
体职院场馆运转专项项目 |
1078 |
930.49 |
62.29% |
15 |
补助市县体育比赛专项项目 |
2912 |
2896.00 |
99.45% |
16 |
补助市县体育业务费项目 |
1100 |
1080.00 |
98.18% |
16个项目已在2016年基本完成,完成及时性良好,项目完成质量基本到位。
4.项目实施带来社会效益
⑴群众体育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①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作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载体,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局常抓不懈的一项工程。2016年新建120个多功能运动场、50个室内健身房、50个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拼装式游泳池,不断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②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各体育协会承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全年组织各级各类群众性比赛活动3108场,直接参与人数近160万人次。成功举办“践行新理念?服务十三五”第四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圆满完成2016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足球总决赛。③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圆满完成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人数达到5.6万余名。对4000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进行挂牌,为在站点上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发工作服装。
⑵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稳步增强:①里约奥运会再创佳绩。在里约奥运会上,我省入选中国代表团的22名运动员出色完成了各项参赛任务,共有4人获得金牌、1人获得银牌、2人获得铜牌,对中国体育代表团金牌贡献位列全国第三,创造了我省参加奥运会有史以来最好成绩。②天津全运会备战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全运课题攻关计划,创造性开展冬训考核工作,制定出台考核奖惩办法,推动冬训工作指标目标一体化。大力推进训科医一体化,为运动队提供强有力的科医保障。③省运会筹办工作稳步开展。成立了第十六届省运会督查组,定期检查和指导比赛场馆的建设施工进度,确保拟新建、改造的15个场馆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工。
⑶青少年体育发展稳步推进:①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体系日趋完善。完成省级青少年年度竞赛35场次,共计10000多名青少年运动员参赛。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举办省级联赛12场次,报名参赛的学生达5000多人。圆满完成“2017—2020年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迎评工作,全省7所“基地”列入国家高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数量创历史新高。②青少年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户外营地夏令营和中小学生趣味、棋类、模型、定向测向等“阳光体育”活动15场次,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参与各项目竞赛活动。
⑷体育产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①发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作用。2016年各地市均已出台贯彻落实国发46号文件和“闽十条”细化措施,制定了一系列引导和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体育产业政策更加完善。全年资助231个项目,带动投资10.27亿元。补助县(市、区)新建16个体育场馆,带动投资6.7亿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补助26个大型体育场馆。制定出台《福建省中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助全省53个中型场馆,成为全国首个制定中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进行资金补助的省份。②体育服务业快速发展。全省体育服务业发展明显加快,增长率在20%以上,促进了我省体育产业上新台阶。目前,我省体育产业完成总产出(总规模)3138.72亿元,实现增加值1061.56亿元,占全省GDP比重4.09%。
1.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现场抽查共44处,发现以下问题:①个别场选址及布局不够合理,活动人数较少;使用率较低。②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已安装验收,并已交付使用,普遍存在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项目点反映目前设施权属不明导致资产管理责任不清晰,不利于后期资产维修,调换、报废工作的开展。
2.个别项目存在资金执行率偏低问题:①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三大资金的使用率偏低,特别是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执行率才达29.17%。②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三大资金的使用不够清晰,存在混在一起使用现象,项目资金使用存在计划统筹性不足的问题。
3.个别地区资金使用存在管理力度不足,使用不够到位:①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资金安排时考虑到在原有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原41个中央苏区和11个原闽东苏区另增2万元补贴资金,专项资金的拨付都体现了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及政策倾斜与扶持,但部分项目执行的绩效不尽人意。特别是苏区县在人力资源、业务能力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上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项目业务指导不到位。②“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开展效益不大,资金使用率偏低,除举办第八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跆拳道交流大赛支出20万元项目资金外,仅占三个项目下达的420万元的4.76%,主要原因是管理力度不足问题。
(五)有关建议
1.对体育公共设施加强管理的建议:①由于符合条件的场地征用困难,居民密集的社区,健身需求大,但大部分用地开发时都已备案用途,造成健身场地紧张,征用困难,客观上影响了项目的合理布局。建议项目的场地、场所选取应该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协作,以加强城区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的规划;建设项目分配时应全面权衡人口、健身需求等因素,加强对申请文件的相关选址合理性陈述的审核,提高项目建成后使用效率。
②投入的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建筑物)未交付所在的社区,建议应出台相关政策,对财政资金项目建设交付使用后,对如何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予以明确,使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并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体育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成后的体育场地设施交由社区或指定部门管理,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损害、老化的健身场所和设施进行维护,以保证健身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群众的健身安全。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针对2016年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补助项目、举办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场赛事活动专项项目三项资金存在混合使用提出以下建议:①强化业务部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有着特定的项目和专门的用途与侧重,应根据资金指标数,对项目使用提出合理的规划,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度。根据项目指标使用范围,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建立收支分类体系,约束财政资金的分配行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②强化财务控制意识。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根据“资金流到哪,管理管到哪”的思想,尤其是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
3.加强对原苏区县项目的指导的建议:①各地市体育部门应帮助原苏区或特区制定项目规划和方案,细化开展项目的措施,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计划。②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原苏区县的项目点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和效果,及时发现和帮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③鼓励原中央苏区加快自身发展与加强业务指导相结合,通过调动和发挥原中央苏区县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原苏区通过自身努力加快发展体育全民健身活动,增加自身“造血”功能。同时,对原苏区项目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多方面的支持。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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