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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同意发给陈楚熙等16名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通知

日期:2016-05-24 09:51 来源: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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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闽政办〔200526号、闽体人〔200523号和闽政办〔2012138号及闽体〔2013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陈楚熙等16名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零玖佰贰拾肆元整(¥3890924元)。

  附件:陈楚熙等16名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名册

  

  

  

   福建省体育局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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