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认证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凯旋田径俱乐部
协办单位: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厦门奥特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二、区域划分及比赛时间、地点
(一)分区赛
南部区:5月7-9日,福建省福州市;
(二)总决赛:8月20-22日,江西省九江市。
三、分区赛的区域划分
南部区: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湖北、海南。
四、参赛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青少年俱乐部、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其中总决赛参赛单位均要求是中国田径协会的会员单位。
五、竞赛项目
(一)主项
(二)接力项目
1.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异程接力。
2.女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异程接力。
六、参加办法
(一)分区赛
1.本项赛事的分区赛为协会Ⅳ级赛事(中国田径协会认可成绩,但不能达级)。
2.青少年俱乐部田径联赛各赛区(北部区、东部区、南部区、中西部区)实行“一站式”报名机制。
3.每人报项不得超过2项,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4.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比赛期间有效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并于报到前10天由各代表队向组委会邮箱发送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
5.全部参赛运动员名额为1500人,额满为止。
(二)总决赛
各分区赛结束后,各单项按组别进行排名,径赛前24名、接力项目前16名、田赛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或在分区赛中达到二级成绩标准的运动员,将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需经世界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执行。
(二)径赛项目原则上按规则规定安排赛次,技术代表根据参赛人数可做相应调整。
(三)田赛项目原则上超过20人举行及格赛,取12人参加决赛。
(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参赛人数以正式报名的名单为准,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七)总决赛时,赛后将对获得技术等级成绩证明的运动员持身份证进行现场拍照。
(八)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
(九)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和世界田联最新的规定执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名次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7-8人录取前6名。4-6人只录取前3名。
2.前8名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电子证书。
3.总决赛时,前3名颁发金牌、银牌、铜牌。
九、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四个分区赛实行“一站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17日,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网址:www.athletics.org.cn-信息系统-全国田径竞赛管理系统)。总决赛于赛前30天开始报名,赛前15天截至报名。
(二)赛区联系信息及参赛费用: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赛前2天到承办单位报到。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指定饭店的有关信息,各参赛单位自行与各饭店联系食宿、交通等事项,费用自理。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3人(含3人),而又没有按照赛事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每人交200元竞赛安排损失费。
(四)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和个人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五)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指定代表1人参加。
十、赛事代表
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技术代表1-2人,及一定数量的技术官员和裁判员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中国田径协会《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发布版)选派。
十一、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25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田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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