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与体育部门
合作共建运动队
共同培养运动员
承接参赛任务
厦门市体育局发布本年度资助申报指南
正式开启申报审批工作
根据《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及奖励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申报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3日-3月23日(30天)
申报条件
(一)具备项目实施能力,依法在厦门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企业;
(二)具备项目开展所需的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
(三)根据运动队梯队建设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教练员,且持有初级(含)以上教练员资质证书;
(四)具备不少于 2个年龄段的运动员梯队。即,常年在训人数集体项目不少于20人/梯队;个人项目不少于10人/梯队。
(五)资助项目:厦门市市级训练单位未开展的省运会、学生(青年)运动会、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2024年拟征集社会力量承办击剑(佩剑)、高尔夫球、攀岩、霹雳舞、滑板等项目市级运动队。
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社会组织登记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场地使用(租赁)说明、初级以上教练员证、竞赛成绩证明等);
(三)其他能够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所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须按评分标准(附件2)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以及word文档电子材料1份。纸质材料每页均需盖公章,未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厦门市体育局官网下载
资助数量和要求
2024年拟资助5个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项目,以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的综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得分低于70分视为条件不成熟,不予资助。同一运动项目仅资助1家单位,以评审小组对同一运动项目申报材料的综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靠前者获得资格。
资助金额和年限
申报成功的项目,资助年限为2024年-2026年,按项目的类别、影响力、承担项目建设所需投入,每年分别给予以下额度的经费支持:
A类项目:体操(蹦床)、篮球、排球、赛艇、皮划艇、滑板、高尔夫球、冰雪运动等项目。
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90(含)分以上,50万元/年;80-89分,45万元/年;70-79分,40万元/年。
B类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垒球、帆船、帆板、射箭、攀岩、击剑、武术等项目。
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90(含)分以上,40万元/年;80-89分,35万元/年;70-79分,30万元/年。
C类项目:田径、游泳、拳击、跆拳道、空手道、霹雳舞等项目。
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90(含)分以上,30万元/年;80-89分,25万元/年;70-79分,20万元/年。
申报评选流程
(一)递交材料:将提交的材料于工作日期间(8:30—11:30、15:30—17:30)报送至市体育局竞体处(思明区体育路2号厦门市体育局11楼),咨询电话:5339328。
(二)项目评审:市体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1.初审:市体育局收到申请单位书面申请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由竞体处负责。初审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申请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将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2.评审:由市体育局组织5-7人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提交票据:根据通知,将正规票据提交市体育局竞体处,票据信息如下:1.抬头:厦门市体育局2.项目:2024年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3.金额:以实际确定的金额为准4.付款信息:收款人须与申报人信息一致
(五)审核拨款:经财务审核完成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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