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优秀体育基地引领示范作用,近日,厦门市体育局发布了《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厦门市体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将按规定对评定的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奖励,示范单位(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基地、单位、项目赶快行动吧!
一起来看看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对象
(一)厦门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各区人民政府为单位申报。
(二)厦门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以体育产业重点领域的优秀企业或组织机构为单位申报。
(三)厦门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以持续运营的优秀体育产业活动或项目主体(事业单位除外)为单位申报。
申报条件
(一)厦门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1)体育资源丰富,体育产业集聚效应明显,有相当的体育产业基础和规模,产业特色鲜明,2023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不低于2%,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效益显著,对本地区及周边体育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2)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健全的服务体系,202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具备培育龙头体育企业和孵化“专精特新”体育企业的条件;
(3)有制定规范的体育产业规划,规划切实可行,发展思路清晰,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得当;
(4)区政府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将体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
(5)应至少包含1家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
(二)厦门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积极配合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有关体育产业统计等材料和数据的报送工作;
(3)持续安全经营2年以上,体育产业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需大于50%,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对本行业或行业上下游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有规范的企业规划和发展战略,发展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得当。管理团队坚强有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发展趋势良好,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研发经费投入占营收比例高,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多;
(5)所提供的体育服务或体育产品能够面向市场、面向群众,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较大的市场份额,2023年产值(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均符合市级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三)厦门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1)项目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持续安全运营2年以上(或活动每年至少举办1届,且连续举办2年以上),在体育产业特定领域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3)项目运营及管理制度健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2023年产值(营业收入)符合市级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
登录“厦门市体育局官网”下载相关附件进行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①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25日(周四)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整理后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区局留档一份),并提供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至企业注册地辖区区局(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不一致的,由项目所在地辖区区局受理);
②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书面推荐报告及汇总表于2024年5月10日(周五)前汇总至市体育局产业处,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xmtyjcyc@163.com(联系人:曾文幼 电话:5121277/5121241);
联系方式
市体育产业服务工作站 联系人:陈晓萃,7181758
思明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郑明玮,5886432
湖里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钟秀梅,5722747
集美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谢志源,6065505
海沧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钟少文,6807665
同安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邵加山,7026374
翔安区文旅局(体育局)联系人:杨燕琼,709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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