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体育局:
8月20-21日,省局组织执法检查组赴莆田市开展公共游泳场所“双随机”抽查工作,经过听取汇报、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书面检查情况
本次书面检查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涉及行政许可或备案管理工作相关的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相关文书、管理制度、案卷整齐等内容,二是涉及“双随机”抽查工作相关的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游泳场所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细则等内容,三是涉及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通知、检查记录(视频、图片)、案卷整齐、宣传报道等内容。经过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如下:
1、部分县市缺少现场审核意见书分项目列表;
2、许可高危项目案卷存在个别救生员证不符合要求,缺件,多收件的问题;
3、许可高危项目案卷有个别存在未明确经营主体是否有开展游泳培训业务的问题。
二、实地检查情况
本次实地检查对象是从《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名录库(2018年)》中随机抽取属于莆田市的四家大中型游泳场所开展检查,这四家分别为莆田市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厢希尔顿逸林酒店游泳池、莆田市城厢区星光壹零零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游泳池、莆田市城厢区爱好游泳馆、莆田市城厢区爱上游泳馆。
为做好检查和及时跟踪落实工作,实地检查采用省、市、县(区)执法人员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为游泳场所开放是否合法,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有效配备,安全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内容。经过实地检查,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场地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如希尔顿逸林酒店游泳池光线偏暗,池底颜色偏深;二是救生员人数配备不足,如救生员在岗人数不足,未按规定着装;三是安全制度不健全,如安全告示不明显、浅水区深水区无标志、缺少护颈套、急救药品部分过期、缺少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详见《现场检查记录》)
三、整改要求
1、市级体育部门要认真按照《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游泳场所集中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闽体〔2018〕273号)的文件要求,迅速启动游泳场所检查工作。
2、对照书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调整补齐案卷材料。
3、对照《现场检查记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联合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该处罚的予以处罚。
4、请于9月1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联 系 人:王添来
联系电话:0591-87826014(含传真)
福建省体育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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