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6-00026 | 文号 | 闽体〔2026〕138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6-05-30 |
| 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6-00026 |
| 文号 | 闽体〔2026〕138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5-30 |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第五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福建赛区)小学年龄段赛事组织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体育局
2026年5月30日
2026年第五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
(福建赛区)小学年龄段赛事组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及《关于推进福建足球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2026年福建省青少年足球赛事日历》安排,做好2026年第五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福建赛区)小学年龄段赛事组织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竞赛体系,构建“训赛衔接、体教融合、特色鲜明”的竞赛生态,夯实我省青少年足球发展根基,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赛事由省体育局主办,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福建省赛事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福建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福建省足球协会负责赛事执行。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成立地方赛事办公室,可采取委托市级足协或以市级青训中心为主体的方式,负责辖区内预选赛的具体组织实施或参赛队伍的组织、选拔及推荐。
二、赛事设置
(一)赛事名称
2026年第五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福建赛区)小学年龄段比赛,简称“中青赛(福建赛区)小学年龄段”。
(二)组别设置
1.U8混合组(五人制)。
2.U10男子组、U10女子组(五人制)。
3.U12男子组、U12女子组(八人制)。
(三)参赛队伍
各地市会员协会、县区足球协会、体校代表队、学校代表队、社会青训机构及俱乐部青训梯队等均可参赛。
三、竞赛办法
赛事参照竞赛规程及国际足球理事会最新版《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一)比赛人数与场地标准
| 组别 | 赛制 | 场地尺寸(长×宽) | 球门尺寸(宽×高) |
|---|---|---|---|
| U8/U10 | 五人制 | 40m×20m | 3m×2m |
| U12 | 八人制 | 68m×45m | 5m×2m |
(二)比赛时间
| 组别 | 全场时长 | 半场时长 | 中场休息 |
|---|---|---|---|
| U8 | 30分钟 | 15分钟 | ≤10分钟 |
| U10 | 40分钟 | 20分钟 | ≤10分钟 |
| U12 | 60分钟 | 30分钟 | ≤10分钟 |
(三)比赛用球
小学年龄段(U8—U12)使用4号球。
(四)赛制安排
1.市级预选赛由各设区市地方赛事办公室、体育行政部门或足球协会自行组织,或将已有赛事纳入,鼓励采用周末主客场制。所有符合规程要求的球队均可报名。
2.U8混合组、U10男子组、U12男子组需举办市级预选赛;未举办预选赛的地区无浮动名额分配资格。
3.各设区市及县区预选赛办赛及参赛情况将作为各地青训中心建设重要的评估项目。
4.省级总决赛采用赛会制,小组赛后进行排位赛。
四、赛事计划
(一)市级预选赛
市级预选赛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并按赛事办公室要求报送预选赛相关信息。
省级总决赛:
各组别按照赛事计划表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具体报到、技术会议、竞赛日程以补充通知为准。
| 组别 | 时间安排 | 地点 |
|---|---|---|
| U8混合组 | 7月4日—11日 | 宁德屏南县 |
| U10男子组 | 7月4日—11日 | 南平邵武市 |
| U10女子组 | 7月4日—11日 | 泉州惠安县 |
| U12男子组 | 8月1日—8日 |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
| U12女子组 | 8月1日—8日 |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
五、参赛资格与报名管理
(一)注册备案:各地市会员协会、县区足球协会、体校代表队、俱乐部青训梯队、社会青训机构的队伍应完成在中国足协的注册备案;学校代表队根据规程要求报名。
(二)年龄认定:以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会员协会注册备案、历史参赛纪录为主要依据,必要时进行骨龄抽测。
(三)资格监管:对于经核实出现球员年龄、身份、资格等造假的行为,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四)教练员资质:中青赛(福建赛区)小学年龄段队伍主教练应为D级及以上。
六、参赛名额分配
(一)U8混合组、U10男子组及U12男子组:省级总决赛各组别参赛球队数量最多为32支。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分配2个基础参赛名额,共20个基础参赛名额;剩余12个参赛名额根据各地市组织地方预选赛的综合积分评价排名进行浮动分配。
(二)U10女子组及U12女子组:省级总决赛各组别参赛球队数量最多为32支,开放报名。报名队伍超过32支时,按报名材料完整提交并审核通过、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成的时间先后确定参赛资格。
七、地方预选赛综合积分评定标准
综合积分=(“办赛数量”×65%)+(“赛事层级”×15%)+(“比赛赛制”×15%)+(“宣传报道”×5%)。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权重 | 备注/证明材料清单 |
|---|---|---|---|---|
| 办赛 数量 | 16支球队及以上 | 100分 | 65% | 参赛球队报名表、秩序册 |
| 13/14/15支 | 78/84/90分 | |||
| 9/10/11/12支 | 61/65/69/73分 | |||
| 6/7/8支 | 48/52/56分 | |||
| 4/5支 | 20/30分 | |||
| 0—3支 | 0分 | |||
| 赛事层级 | “市/区”两级赛事 | 100分 | 15% | 各区(县)分赛区办赛证明 |
| 仅一级赛事 | 70分 | |||
| 比赛赛制 | 主客场制 | 100分 | 15% | 赛程安排表 |
| 分阶段赛会制 | 80分 | |||
| 一阶段赛会制 | 50分 | |||
| 宣传报道 | 有媒体报道 | 100分 | 5% | 报道链接、截图、简报 |
| 无报道 | 0分 | |||
| 合计 | 100% |
八、浮动名额分配规则
| 名次 | 浮动名额 |
|---|---|
| 第1名 | 3 |
| 第2名 | 3 |
| 第3名 | 2 |
| 第4名 | 2 |
| 第5名 | 1 |
| 第6名 | 1 |
| 合计 | 12 |
(一)若地市未按要求举办该组别预选赛,将丧失该组别所有浮动名额的分配资格。
(二)若有地市主动放弃基础名额,该名额直接转入“浮动名额池”,按积分排名向后续位次地市依序发放。
(三)若获得席位的球队无法参赛,名额优先在本市预选赛排名靠前的球队中顺延,顺延名次不超过3名。
(四)若仍有剩余空缺,则严格按照全省综合积分排名进行全省统筹递补,直至满额。
(五)赛区综合积分相同时,排名按以下顺序确定:
1.比较本组别“办赛数量”单项得分,得分高者列前;
2.比较本组别实际参赛球队数量,数量多者列前;
3.比较该赛区小学年龄段多个组别预选赛整体办赛情况,举办组别数量多者列前;
4.比较该赛区小学年龄段各组别预选赛实际参赛球队总数,数量多者列前;
5.比较该赛区小学年龄段各组别预选赛实际比赛总场次,场次多者列前;
6.比较“赛事层级”单项得分,得分高者列前;
7.比较“比赛赛制”单项得分,得分高者列前;
8.比较县(区)覆盖数量,覆盖县(区)多者列前;
9.比较“宣传报道”单项得分,得分高者列前;
10如仍无法区分,由赛事组委会综合办赛质量、材料完整性、赛风赛纪、安全保障等因素研究确定。
九、附则
(一)本方案由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福建省赛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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