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体育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建立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省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省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