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
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统计局、旅游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促进体育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掌握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分布和使用情况及其发展变化新特点,科学配置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铁道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3〕41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3〕6号)精神,福建省为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试点单位,决定于2013年4月-7月开展第六次福建省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为圆满完成调查任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各系统、各行业协作配合。十年来,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的逐步深入和提高,全国体育场地的建设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体育场地的类型不断扩展,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不断增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摸清全国现有体育场地的建设、经营和使用情况,是保障公民参与体育活动基本权利、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是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希望各级领导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级普查人员认真负责,建立岗位和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第六次福建省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抽调力量,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领导,目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成立第六次福建省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经济处,具体负责体育场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等要按照省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进行调查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调查的日常事务。4月15日前向省普查办公室报送本地市普查实施方案,4月底组织完成本区域业务骨干培训工作。
三、要想方设法,做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调查经费是做好此次场地普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以解决经费不足。省体育局将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各地市实际开展情况,以拨付基本经费和奖励方式分配。
第六次福建省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正国(省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剑津(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雷志亮(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维平(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王维川(省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海明(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郭善耘(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处长)
葛占元(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副调研员)
杨巧平(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处长)
马 宏(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唐佑明(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王小飞(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
侯玉珠(省体育局青少体育处处长)
何 炜(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调研员)
许红峰(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教授)
许月云(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教授)
吴鹤群(三明学院体育学院教授)
各设区市体育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办公室人员名单为:
主 任:杨巧平(兼)
副主任:许红峰(兼)
陈丽红(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陈三平(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业务组、课题组三个工作小组。
成 员:王鹭萍(兼联络员,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刘金茹(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郭 华(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林东武(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陈开卷(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郝海亭(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师大、泉州师院、三明学院各20名学生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6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22819 88017878
传真:(0591)87822819
附件: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福建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旅游局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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