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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日期:2013-09-18 09:38 来源:福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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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福州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二、承办单位:鼓楼区文体局、晋安区文体局

  三、时间和地点:10月12-14日,鼓楼区、晋安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四、比赛项目:五人制足球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8人。领队、教练符合队员资格的可兼队员,但占队员名额。每一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二)参加队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意外损伤﹑疾病等其责任和费用自负。

    六、比赛办法

    (一)若参赛队少于等于6队时,采用单循环赛制

    (二)若参赛队6队以上,则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后再进行交叉或同名次比赛,排出最后比赛名次。

    (三)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管。

    3、如上述各项相等,则依次按在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决定,多者名次列前来;

    4、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踢;

    5、如比赛须决出胜负,平局时则直接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球。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三)比赛用室内专用4号球,由组委会提供;

(四)全场比赛44分钟,上下半场各22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五)所有报名的运动员且符合参赛资格都可以参加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5名运动员和3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未进入运动员名的队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替换下场可再次上场。

(六)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七)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2人(含2人)时,比赛自然终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比分为准。

(八)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44分钟(包括罚球点球)

(九)每队必须备有两套统一颜色的比赛服、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的袖标,上场队员的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比赛时场上5名队员中最多不超过2人。

  八、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代表队填写参赛报名表后于2013年9月30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件并传真或邮寄至福州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陈术:电话(传真)87502604  邮箱:49689962@QQ.com。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参赛。

2、报到:10月12日上午11:00前到鼓楼区(地点待定)报到。下午开始比赛。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自理,住宿、伙食费每人每天缴10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五城区代表队食宿费从今年核拨的全民健身活动经费中开支。

(二)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按参加队数录取前六名并给予奖励。不足六队减一录取,

   十一、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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