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6年4月
目 录
前 言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二)“十三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存在的困难与矛盾
(三)“十三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面临的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增强体育发展活力
(一)加快体育部门职能转变
(二)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
(三)推进职业体育改革
(四)推进足球事业改革
(五)推进体育场馆运营改革
四、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群众体育发展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四)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加大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和宣传力度
五、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一)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
(二)提高竞技体育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做好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
(四)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机制
(五)全面强化正风肃纪工作
六、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 壮大体育后备人才队伍
(一)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能力
(二)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发展
(三)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七、优化体育产业结构 促进体育消费增长
(一)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业全面发展
(二)完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加快体育用品制造业结构性转型升级
(四)大力发展体育中介培训业
(五)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六)全力抓好体育彩票工作
八、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一)提高体育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体育科研工作力度
(三)加快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四)推进体育文化建设
(五)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九、加强组织领导 保障规划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基础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
(四)狠抓作风建设
(五)加强监督落实
附件:列入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滚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育事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编制好福建省“十三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明确新时期各项体育发展与改革任务,更好地发挥体育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的独特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编制依据,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福建体育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实施各级体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省体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讲话和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打造体育强省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呈现出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强劲发展态势,福建体育的竞争力、亲和力、影响力、融合力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受到国际奥委会、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市、县全民健身工作实现“三纳入”全覆盖,并向“多纳入”拓展。群众体育组织健全完善,县级体育总会实现全覆盖,老体协、农体协已覆盖社区和行政村,全省街道乡镇级以上各类民间体育组织297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66531名,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9人。全省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80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9.3%,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为90.1%,每年接受国民体质测试人数平均为21.81万人。全民健身运动会连续三年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地突出地方特色,挖掘区域特色体育资源,结合传统文化和山水资源特色,打造全民健身品牌,基本形成“一市一品”或“一县一品”的赛事格局。
竞技体育成绩突出。“十二五”期间,我省运动员在参加国际、国内大赛中,共获得世界冠军42个,亚洲冠军43个,全国冠军160个,充分展示我省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伦敦奥运会我省运动员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境外参赛奥运会最好成绩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奥委会授予“特殊贡献奖”,省政府给予记三等功奖励。仁川亚运会我省运动员取得了34枚奖牌,创造了历届亚运会参赛人数最多、所获奖牌最多的历史最好成绩。辽宁全运会我省取得18枚金牌、63.5枚奖牌的好成绩,创造了历届全运会参赛人数最多、所获奖牌最多的历史最好成绩。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我省运动员共获得32枚金牌、30枚银牌和32枚铜牌,金牌数、奖牌数和总分均位居全国第二,国际奥委会授予省体育局“体育与创新”奖杯,省政府给予省体育局记集体二等功、给予福州体育局、厦门体育局和福州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成功举办第十五届漳州省运会。
青少年体育稳步推进。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场所”建设,累计投入7.63亿元建成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中心和785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较好地改善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基础设施。积极探索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运营管理模式并取得突破。组织中小学生体育六项联赛,参赛人数达65287人。积极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完成全国性活动18项。开展“足球进校园活动”,人数达2万余人,有效带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夯实后备人才培养基础,全省各级少儿体校在校生达15600人,全省中等专业体校在校学生达到1033人。积极推进国家、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少体校“二集中”单位创建工作,命名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0所、省重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0所。
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不断完善,省政府颁布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设立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有力推动了我省体育产业在更高起点加快发展。2015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突破3000亿元,实现增加值近千亿元,增加值较2010年增长88%,从业人员达到70多万人。全国体育产业增加值的21.8%由我省贡献,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居全国首位。泉州、厦门被列为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361°国际有限公司列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连续5年组团参加全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2015-2016年连续两届在我省举办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全省体育彩票“十二五”期间累计销售301.53亿元,同比增长翻番,再创历史新高。全省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全省体育设施建设投入近90亿元,新建体育场地达23000多个,其中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累计达31.99亿元。
保障体系持续完善。依法治体取得新进展,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省级所有体育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县市一级。闽台体育交流方兴未艾,借力闽台“五缘”优势与海峡品牌,闽台体育交流相关赛事和活动连续八届参加“海峡论坛”。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力推进,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十三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存在的困难与矛盾
“十三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将进入更加严峻的改革攻坚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与有效供给不足仍然是我省体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学校和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力度不大。全省体育组织分布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扶持激励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不强,项目结构布局还不够科学合理,一些影响广泛的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水平较低。业余训练体制机制创新不足,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匮乏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体育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较低,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体育产业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高素质的体育产业人才匮乏。
(三)“十三五”时期我省体育发展面临的机遇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体育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标志性事业,国家对体育的重视和支持将更加有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健康中国、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体育的发展与繁荣提供了重要机遇。
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体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央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体育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完全有条件成为供给侧改革新的增长点。体育被列为六个新增的消费领域之一,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是快速增长的体育需求为体育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收入的稳步增长,使广大群众对体育的需求也日趋多样,竞技体育巨大的社会功能和综合效应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三是“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为体育发展营造了新环境。中央关于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新区批复,为推进福建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省委提出“十三五”时期“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目标以及省政府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相继颁布实施,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四是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的发展为体育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当前,科技领域迅猛发展,国家层面推进和实施的“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极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体育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将产生更加积极全面的互动,体育发展前途光明。
面对难得的历史机遇,必须充分利用福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现我省体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体育强国的总要求,抓住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五区”叠加的历史机遇,围绕省委提出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增强人民体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为动力,以建设体育强省和健康福建为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体育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将体育事业发展融入新福建建设大局,准确把握体育在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功能。
坚持科学发展。从体育发展的实际出发,遵循现代体育发展内在规律,顺应社会发展新趋势,实现体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体育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注重体育与健康、养老、医疗等领域良性互动,引导群众增强健身意识,科学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形成良好的健康投资与消费理念。
坚持深化改革。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法治理念,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方式转变,破除制约体育发展的障碍。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激发体育内在活力,促进体育市场化、社会化、生活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领域体育事业取得进一步发展,推进体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7万人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6人以上。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各类人群,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完善竞技体育管理机制,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保持优势项目继续领先,力争潜优势项目取得突破。我省运动员参加2016年巴西里约第三十一届夏季奥运会、2020年日本东京第三十二届夏季奥运会、2018年印尼第十八届亚洲运动会成绩力争继续保持上届水平。2017年天津第十三届全运会、2019年山西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赛会成绩继续保持全国前列。2018年宁德第十六届省运会实现办赛和参赛双丰收。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构建较为完善的适应我省竞技体育发展需要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提高体育后备人才质量。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保持10所左右,省级重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达到4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220所。
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到2020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0亿元。体育产业就业人数占全省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3%,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0%,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体育产业格局。力争把我省建设成为海峡两岸体育产业合作开发示范基地,全国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和全国驰名的山水运动体育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增强体育发展活力
(一)加快体育部门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减少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综合测评体育工作业绩。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服务体制机制,制定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配套政策,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体育服务供给与保障体系。
(二)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落实国务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改革经验,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改革,推进各级各类单项协会实体化发展,扶持单项体育协会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培育、扶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着力规范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行为。
(三)推进职业体育改革。稳步推进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探索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方向。鼓励具备条件的省级竞技运动队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职业化运动队,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职业化、产业化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职业体育,允许社会化培养的运动员拥有参加省级赛事资格,鼓励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并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和国际赛事。鼓励赴省外境外接受高水平的训练、培训。充分利用大型比赛创造的综合效应,合理利用全省竞技体育资源,转化成对福建经济、社会的有利影响。
(四)推进足球事业改革。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制定实施我省足球改革发展规划,重点在足球场地建设、人才培养、办赛模式上有所突破。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扩大足球场地面积,增加足球人口。体育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开展校园足球,依托社会力量探索职业化足球发展模式。支持足球俱乐部、足球县和足球传统校建设。
(五)推进体育场馆运营改革。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提升场馆运营效能。扶持和培育一批体育场馆专业运营管理实体,支持其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和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一体化,促进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体育场馆服务标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体育场馆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发展体育商贸、体育会展、康体休闲、文化演艺、体育旅游等多元业态,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四、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群众体育发展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开展新周期计划实施与评估工作,夯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逐年提高“三纳入”质量并向“多纳入”延伸。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鼓励群众健身消费。
(二)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出台“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山地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公共体育设施,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和覆盖延伸,基本建成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民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社区)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的补助政策,并逐步加大扶持力度。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将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突出福建山海优势,利用福建森林覆盖率高、山海具备、空气优良的地域优势,大力发展生态项目和海洋项目。继续发挥“一地一品,一行一品”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鼓励各地打造具有福建山水资源、人文优势、民族特色、区域优势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重点引导“三大球”的普及开展,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广场舞、气排球、网球、自行车、轮滑、武术、游泳、登山运动等有发展空间的群众体育项目,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社会化,促进项目人口的增长。支持和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探索多元主体办赛的机制,政府由主办活动转向指导、支持和服务社会力量举办活动,统筹推进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均衡发展,增加体育健身服务供给。广泛开展经常性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着力打造一批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品牌,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以争创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老年体育工作。
(四)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继续发挥好各级体育总会、老年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综合性、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单项体育协会全民健身功能。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社会组织,注重培养网络、社区、草根等非正式体育社会组织的成长转化,着力培养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以规范化、实体化为目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完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治理结构,强化自我约束和自主能力,健全诚信服务和信息披露机制,促进体育社会组织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业自律。完善社会体育组织评估体系,实施第三方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
(五)加大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和宣传力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开展体质监测和日常测定工作。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构建“智慧型”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探索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网络化、信息化,提高全民健身管理的效率及科学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制度,将个人医保卡结余部分用于体格检查、体质测评等。鼓励社会资本搭建健康管理、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平台,推动健康咨询,推广“运动处方”。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分级管理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巡回讲座,促进体育生活化、锻炼常态化,组织全民健身志愿者走街道、入社区、进农村示范科学的项目健身方法,普及健身知识等。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健身的理念,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体育消费习惯,形成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环境。
五、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一)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竞技体育发展环境,逐步形成政府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协调推动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良性互动发展。加强对竞技体育发展理论、训练理念、战术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经验总结,使创新成为竞技体育发展的驱动力。统筹协调各市、各行业、高校的竞技体育工作,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竞技运动项目。全面启动振兴“三大球”的系统工程,加强“三大球”后备力量培养和队伍建设,借助社会资源振兴“三大球”发展。
(二)提高竞技体育科学化管理水平。科学节俭办好宁德第十六届省运会,培养选拔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健全竞技体育管理体系,继续完善竞赛项目责任人制度,实施竞聘上岗、年度考核的竞争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督导督查,落实奖惩制度。完善竞技人才选拔、培养、评价、流动和配置机制,建立运动员选拔档案信息库,适时跟踪运动员的阶段性发展。开展国字号教练员培养工程,实施“领军人才+团队”模式,培养造就并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高水平教练人才。出台福建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调整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丰富竞赛种类,强化竞赛监督,引导社会力量办赛,鼓励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管办分离、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提升运动训练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集中力量重点建好现代化、专业化、科学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级和省级训练基地。加强体育科技队伍和体育科研仪器设备建设,推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运动训练科学化程度。
(三)做好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1-2020奥运争光计划,全面优化全运、青运攻关计划,狠抓重大赛事备战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保障,确保完成好2016年巴西里约夏季奥运会、2017年天津全运会、2018年印尼亚运会、2019年山西青运会、2020年日本东京夏季奥运会以及其他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任务。实行金牌课题攻关激励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各运动管理中心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各类大型赛事参赛备战方案,创新训练管理,制定重点项目、重点运动员的倒计时备战计划,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加大信息情报收集力度,积极建立信息分类供给和信息沟通机制,做到知己知彼,为备战及训练提供支撑。进一步优化我省竞技体育项目结构,以传统优势项目打下基本盘、以挖掘潜优势项目扩大夺分点,确保优势项目保持优势,潜优势项目加快发展,基础项目、弱势项目和集体球项目水平稳步提高。
(四)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运动员在役期间的文化教育工作,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完善优秀运动员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政策。规范运动员赛前文化测试工作,实行文化测试成绩与参赛资格挂钩,努力提升运动员全面素质。到2020年,力争我省所有优秀运动员完成基础教育,适龄优秀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率达到98%以上。继续完善各项运动收入分配和激励保障政策,确保运动员社会保障待遇全面覆盖。完善优秀运动员伤残保险基金、助学基金和退役保障基金,合理科学设置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标准和发放程序。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加大退役运动员创业扶持力度。
(五)全面强化正风肃纪工作。贯彻实施《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反兴奋剂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备战参赛的各类运动会的反兴奋剂工作。全面开展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坚决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文明参赛、公平竞争,教育引导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自觉抵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侵蚀,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夯实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道德根基。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运动员理想信念和励志教育。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壮大体育后备人才队伍
(一)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落实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适应青少年需求的体育设施建设,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软硬件建设,鼓励建设档次和标准更高的灯光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馆、棒球场等青少年群体喜闻乐见的专业体育运动场所,并以公益普惠性原则向青少年开放。探索建设青少年体育校外辅导员队伍,为青少年学生开展校外体育活动提供科学、专业的技术服务。以省运会为龙头,以各项目年度锦标赛、冠军赛和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为主体,带动各市、县、学校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形成层层选拔、逐级输送、覆盖范围广、竞技水平高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促进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规范发展,积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户外营地,评估认定100个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搭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展示平台。
(二)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发展。以阳光体育活动为抓手,积极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活动每天不少于1小时。省、市、县各级分别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和单项青少年体育活动,充实青少年课外体育生活。学校、社区和家庭之间加强沟通与协作,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体育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科学规划全年青少年体育赛事,每年联合发布全省青少年赛事计划,推动各运动项目在学校中开展。完善省、市两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制机制。鼓励体育社会组织进入校园开展体育活动。
(三)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级体校建设,充分发挥省少体校后备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作用,着力抓好市、县(区)少体校建设,夯实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市、县(区)体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情况相适应。保障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将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普通教育序列,由地方财政按同类学校标准配建和保障办学经费,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基本规定提高各级各类体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标准。大力推进少体校“三大球”工作,设立专项资金对组建“三大球”队伍,尤其是对薄弱项目足球和排球办学的少体校予以扶持。
积极开展各层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先做强做大国家和省级“基地”校,对条件稍差的市、县(区)可采取把少体校依托或办进重点学校以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已命名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省级重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给予重点扶持,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训练器材更新、新增训练项目、人才引进。
七、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消费增长
(一)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业全面发展。拓展体育健身休闲的方式和途径,培育体育健身休闲产品,促进健身休闲业向专业化、功能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建立覆盖各类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的组织体系和竞赛体系,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支持我省传统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运动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发挥中心城市的市场优势,提升都市健身休闲业品质。抓住城镇化发展机遇,发展中小城镇体育健身休闲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生态农业绿色资源积极开展农村特色体育健身休闲活动。
(二)完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强体育赛事战略规划和布局,进一步优化体育赛事结构。出台《福建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品牌赛事项目资助扶持办法》《福建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地方传统体育赛事项目资助扶持办法》,推进省级竞赛赛制改革,探索完善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逐步采用政府向社团、企业等购买服务的形式办赛。建立体育赛事评估机制,精心选择和引进一批适合我省举办的、有较大市场前景的体育赛事项目。充分发挥体育赛事对住宿、餐饮、旅游、通讯、交通、传媒、会展、广告等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的办赛机制,对承办国际国内重要赛事、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单位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组建运动项目联盟或建立职业体育俱乐部。积极开展海峡两岸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交流与合作。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子平台,推进赛事举办权、场馆经营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
(三)加快体育用品制造业结构性转型升级。积极调整体育用品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业,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体育用品和健身器材制造企业。鼓励和引导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转型升级。建立国际领先水平的体育用品质量测控中心和研发机构,推动技术革新、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落实省委、省政府《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和自主品牌。引导和扶持我省体育用品业集聚发展,建设若干富有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和园区等。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加快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体育产业集团,充分利用我省体育制造业产业规模、资本实力和品牌集聚的优势,组建体育产业集团,推动龙头企业走多元化战略,带动体育服务业的配套和跟进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承接台湾体育用品业转移,大力吸引台湾企业来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发展闽台运动装备器材制造产业对接专业园区,鼓励建立与台湾运动装备器材产业配套的以及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促进两岸产业对接进一步集聚、提升。
(四)大力发展体育中介培训业。加强不同运动项目培训标准的建设和推广,提高体育培训市场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办体育的市场机制,引导发展社会体育中介组织,制定政策扶植体育中介机构,培育以专业体育中介公司和兼业体育中介公司为主体的中介活动。逐步实现体育中介资源的市场化,加强体育中介市场的法制建设,推动体育中介业的规范发展。
积极开发一批体育特色培训项目,培训一批影响力大、受众广、效益好的体育培训机构,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开展与国际体育机构、著名职业体育联盟、俱乐部和明星合作,引进培育各类体育培训品牌和培训市场主体,创办一批高水平的、有品牌效应的国际体育学校,发展高端体育培训业。加快体育中介人才的培养,通过高校及体育产业协会开设体育经纪人培训班,建立体育中介从业培训制度。
(五)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促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整合省、市体育系统资源,推动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培训、体育动漫、电子竞技等新型体育服务业态,实现我省强势体育用品制造业带动体育服务业发展的模式。
积极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研究制定福建省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运动休闲、运动体验、康体度假、赛事观赏、山野户外和民族民间民俗体育等旅游,推动每年创建10家以上体育旅游休闲示范基地,引领全省体育旅游新兴业态发展。
促进康体结合,培育发展体育健康服务产业,推动体育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推进体育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加强体育文化服务业品牌建设。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将体育用地与居住绿地、公园绿地进行融合,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打造体育创意产业园,鼓励可穿戴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和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营销。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结合,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体育服务,发展形式多样的新型业态,培育新兴体育消费热点,促进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体育产业新的增长动力。
(六)全力抓好体育彩票工作。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按照安全运行、科学发展和依法治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有利于彩票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深化推进条块结合管理模式,明确省、市、县三级体育部门职责分工,不断提高管理效益。优化产品结构,打造以乐透型彩票为支柱、以竞猜型彩票为品牌、以即开型彩票为增长的产品结构,增强产品核心竞争能力。坚持多元化发展,大力拓展实体网点,不断提高网点的覆盖率,稳妥推进非实体渠道建设工作,全力提升网点竞争力。坚持防患未然,加强科学决策和内控管理,强化发行销售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好体育彩票安全运营的生命线。加强体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加大体育彩票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益品牌。
八、完善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一)提高体育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全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检查调研。指导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自由裁量权,规范全省体育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基层体育部门执法力量,支持在大编制控制内调整增加县(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在执法大队职能中增加体育执法职责。把握深化改革的总方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及时调整公布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电子平台,强化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大体育科研工作力度。整合我省体育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运动训练基地的优势资源,设立重点课题研究专项经费和国家重点专项课题配套经费,开展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体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科学管理提供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科医训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保障体系,加强运动创伤防治与康复、医务监督与运动营养工作,探索建立体育康复医院,建立服务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的科技保障平台。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重点,开展全民健身重点领域和科学健身方法研究。支持现代科技成果向体育产业领域的转移与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产权激励力度,促进体育企业的技术应用与成果的高效转化。
(三)加快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体育人才成长环境,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体育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收入分配体系,完善以能力素质为核心、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构建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补充的多元化体育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响应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加大优秀中青年的培养和使用力度,重视优秀教练员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改革和完善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竞技体育人才队伍质量。积极发挥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专业培训机构的作用,鼓励省内高校联合探索体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体育市场急需的各类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和体育管理人才。鼓励体育企业引进国内外体育高端策划、经营管理等领军人才,鼓励体育职业俱乐部引进国内外优秀教练员与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推进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我省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土地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独有的文化特色,深入挖掘富有福建特色的体育文化,传承咏春拳等我省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资源。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整理和推广。加强体育志编纂工作。提高《海峡体育》杂志采编质量,发挥福建体坛网作为官方网站的传播主渠道作用。
(五)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机遇,创新与沿线国家在体育领域的合作机制。拓展国际体育赛事、体育法制、境外训练、康复以及体育科研等资源,扩大与国际体育组织、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借助“海峡论坛”的影响力,大力开展闽台体育交流赛事,积极推动两岸市、县基层青年社团和学生结对互动,密切闽台青少年交流交往。发挥海峡两岸(平潭)体育促进会的平台功能,合作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引进推广棒垒球、水上运动、自行车、沙滩排球等特色民间体育活动,发展综合性体育休闲旅游服务项目。
九、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将发展体育事业、建设体育场地设施、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体育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税收、金融、国土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统筹推动体育发展。
(二)强化基础工作。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探索体育产业统计的长效机制和重点业态的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省级体育标准化工作,积极宣传落实体育领域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努力做好体育服务论证和体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宣传工作,融合媒体资源,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体育事业经费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体育事业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投资发展体育事业。
(四)狠抓作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体育行业重点领域的正风肃纪,强化监督和问责力度,建立惩防结合的源头治理体系,为体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监督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发展指标进行逐年逐项分解,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督促检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列入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滚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
附件
列入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滚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
列入我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滚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共计51个,投资估算约181亿元。其中省本级重点建设项目5个:漳州国家女排训练基地二期、长乐滨海体育中心二期、平潭海峡两岸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一期、贵安国家游泳训练基地二期、南安激流回旋训练基地,投资估算约14.14亿元;各设区市储备项目46个(1亿元以上项目),投资估算约166.78亿元。
序 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投资估算 (万元) |
进度安排 |
类型 |
重点项目 |
||||||
|
省局 |
|
|
|
|
|
1 |
本级 |
漳州国家女排训练基地二期 |
省体育局 |
13900 |
2015-2019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2 |
本级 |
长乐滨海体育中心二期 |
省体育局 |
99000 |
2016-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3 |
本级 |
平潭海峡两岸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一期 |
省体育局 |
3000 |
2016-2018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 |
本级 |
贵安国家游泳训练基地二期 |
省体育局 |
18700 |
2014-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5 |
本级 |
南安激流回旋训练基地 |
省体育局 |
6800 |
2015-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储备项目 |
||||||
|
福州 |
|
|
|
|
|
6 |
本级 |
福州市体校改扩建工程 |
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
52300 |
2014-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7 |
闽清县 |
闽清县梅溪新区体育馆 |
闽清县科技文体局 |
20000 |
2015-2018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厦门 |
|
|
|
|
|
8 |
本级 |
厦门市体育中心综合健身馆等 |
厦门市体育局 |
33607 |
2015年动工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漳州 |
|
|
|
|
|
9 |
龙文区 |
龙文区综合体育场 |
龙文区文体局 |
20000 |
2017—2019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10 |
东山县 |
东山县综合体育场 |
东山县文体局 |
50000 |
2017年开始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11 |
长泰县 |
长泰县综合体育场 |
长泰县文体局 |
15300 |
2016年完工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12 |
平和县 |
平和县体育公园 |
平和县文体局 |
15000 |
2017-2020年 |
体育休闲健身类 |
13 |
漳州常山开发区 |
常山省级以上足球基地 |
常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 |
200000 |
2016-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14 |
漳州台商投资区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活动中心 |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15000 |
2016-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泉州 |
|
|
|
|
|
15 |
本级 |
泉州海峡体育中心二期 |
泉州市体育局 |
36000 |
2017-2021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16 |
南安市 |
南安市体育中心群体健身中心 |
南安市文体新局 |
26590 |
2016-2018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17 |
南安国家篮球训练基地训练馆 |
南安市文体新局 |
17870 |
2015-2017年 |
||
18 |
晋江市 |
晋江市八仙山全民健身中心 |
晋江市文体新局 |
23137 |
2015-2018年 |
体育休闲健身类 |
|
三明 |
|
|
|
|
|
19 |
本级 |
三明市少体校新校区建设 |
三明市少体校 |
11700 |
2015-2016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20 |
大田县 |
大田县体操培训基地 |
大田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20000 |
2015-2016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21 |
大田县象山夏季体育综合训练基地 |
大田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10000 |
2016-2020年 |
||
22 |
明溪县 |
明溪县李沂村乡村体育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 |
明溪县夏坊乡人民政府、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60000 |
分4年二期投资,每期各投资30000万元 |
体育休闲健身类、体育旅游服务类 |
23 |
尤溪县 |
尤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
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29000 |
正在选址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24 |
泰宁县 |
泰宁县丹霞之城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26000 |
2015-2020年 |
体育休闲健身类、体育旅游服务类 |
25 |
泰宁县丹霞热气球表演中心 |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12000 |
2015—2017年 |
||
26 |
泰宁县环大金湖自行车生态步道 |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50000 |
2016—2025年 |
||
27 |
泰宁县红石峡体育休闲公园 |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60000 |
2015—2018年 |
||
28 |
泰宁县金湖水上运动基地 |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18000 |
2016-2020年 |
||
29 |
国际山地户外运动(泰宁)基地项目(海峡两岸丹霞文化户外运动展示交流基地项目) |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80000 |
2016-2026年 |
||
30 |
清流县 |
清流县体育中心 |
清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18000 |
2016-2019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南平 |
|
|
|
|
|
31 |
本级 |
南平市武夷新区体育中心 |
南平市体育局 |
65000 |
2015-2018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32 |
邵武市 |
邵武市田径中心(场) |
邵武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15000 |
规划设计阶段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龙岩 |
|
|
|
|
|
33 |
本级 |
海峡两岸(龙岩)体育交流基地 |
龙岩市体育局 |
35000 |
2015-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34 |
上杭县 |
上杭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 |
上杭县文体广新局 |
25000 |
2016-2018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35 |
上杭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 |
上杭县文体广新局 |
12000 |
2018-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36 |
连城县 |
闽台棒球文化交流比赛训练基地 |
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15000 |
2016-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37 |
连城县火烧炉棒球训练基地 |
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12000 |
2015-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38 |
武平县 |
武平县体育公园 |
武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30000 |
2015-2019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39 |
漳平市 |
漳平市青少年水上运动与赛事基地 |
漳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50000 |
2018-2021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0 |
长汀县 |
长汀县体育中心 |
长汀县文化体育出版局 |
10800 |
2015-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1 |
长汀县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
长汀县文化体育出版局 |
19000 |
2016-2019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
宁德 |
|
|
|
|
|
42 |
本级 |
宁德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
宁德市体育局 |
24717.94 |
已招标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3 |
寿宁县 |
寿宁县体育健身中心 |
寿宁县人民政府 |
12000 |
2015-2018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4 |
霞浦县 |
霞浦县游泳馆 |
霞浦县文体新局 |
14861 |
2015-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5 |
霞浦县体育中心 |
霞浦县文体新局 |
30000 |
2016-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46 |
古田县 |
古田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 |
古田县文体新局 |
18000 |
2016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7 |
古田县水上运动中心项目 |
古田县文体新局 |
15000 |
2016-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48 |
福安市 |
福安市体育中心综合馆 |
福安市文体新局 |
21960 |
2016-2017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49 |
蕉城区 |
蕉城区文体中心项目 |
蕉城区文体新局 |
12000 |
2015-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
平潭 |
|
|
|
|
|
50 |
本级 |
平潭综合实验区奥林匹克中心 |
区管委会 |
300000 |
2016-2020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51 |
平潭垒球场二期 |
区社会事业局 |
11000 |
2016-2018年 |
体育场馆建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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