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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少体校跳水馆灯光电路及基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14 17:50 来源:局筹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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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福建省少体校跳水馆灯光电路及基础改造工程由福建省体育局以闽体﹝2018﹞5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为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项目位于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内。本项目施工范围包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学校跳水馆楼地面、内墙面装饰、给排水、强电、暖通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电子光盘资料(内含项目控制价及施工图电子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发包价

  本工程建安工程控制价为967191元。根据评标办法,发包价为建安工程总价优惠5%,即发包价为918831元(发包价计算方法:967191×95%=918831元),未按此发包价报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四、工程的质量与验收:合格

  五、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具体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工期要求:75日历天;

  承包方式:工程采用总价承包的方式,在工程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中标人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按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2018年118日下午5点前)汇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专用帐户,并应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为省体校跳水馆改造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10天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按要求与业主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后,招标代理接到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退还。

  八、质量保修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保修责任期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未规定的均为2年。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4日~118日上午8:30~11:00,上午3:00~5:00,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电子光盘(含图纸及控制价),总计500元。

  地点: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21日上午10:00前,在规定时间内前将密封资料与报价送至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按招标文件第八点要求进行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我方将不予以接受。

  十一、评标方式:经评审的随机抽取法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30号省体育馆东侧三楼

  联系人: 马翠芸 严玲金

  联系电话:0591-87737853

  传真号码:0591-87737853

  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02014210002575                  

  

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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