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田自中心室内田径馆地下停车场工程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暂定为36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省田自中心室内田径馆地下停车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暂定为36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暂定为36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定为360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未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有关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其他条件:投标人投标时未处于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 单”管理期限内。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 00分, 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预算书及施工图电子版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指定帐户,并应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闽川[2019](招)21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 1 月20 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福建省体育局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310号 ,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842950 ,传真: /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
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18005003610 ,传真: 0591-87411865
联系人: 洪工
监督人: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10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91-8782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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