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篮球场新建及改造项目(地面,围网,灯光部分)(重新招标) 已由福建省体育局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地面改造面积为1797.2m2,控制价为119601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对篮球场新建及改造项目(地面,围网,灯光部分)施工:包含场地清理、金属网栏及SES悬浮式拼装地板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电子光盘资料(内含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电子版)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地面改造面积为1797.2m2,控制价为1196015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9601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2.7.1.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2.拼装地板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GB36246-201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悬浮拼装地板1000平方米及以上体育设施工程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体育设施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2) 投标人需提供样品、所投样品的生产企业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品检测报告:赛事级25cm*25cm*2cmSES悬浮式拼装地板,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及施工图;(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未出现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 月 12日 9 时00分 00 秒至 2020 年5 月 18 日17 时 00 分 00 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贰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6月5日9 时 45 分,提交地点: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体育局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310号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842950 ,传真: 0591-87829304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404835,18060702526 ,传真: 0591-87411865
联系人: 陈工
监督人: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10号 联系电话:0591-8782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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