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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2-10 15:57 来源: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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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3日至6月18日,局党组巡察二组对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8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后勤中心党支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制定《关于落实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分解为70项具体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科室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同时,为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后勤中心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7次支委会(扩大)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实现各项措施逐一销号管理。并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后勤中心党支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中心领导班子带头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分别从思想层面、制度层面、执行层面抓住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达到深化认识、推进整改的目的。

中心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通过全面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系统梳理、修订并完善采购管理、财务报销、工程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逐步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局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局党组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不深不实,学习成果转化成效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9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重点学习第五章“实现精神上的独立自主——关于坚定文化自信”,号召中心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定文化自信;2025年9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并结合中心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中心精神文明建设落地生根;2025年10月31日,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十四五”收好官、“十五五”开好局;二是深化研讨交流机制,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能力。2025年10月13日,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等篇目,党支部5名党员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交流研讨,深化理论联系实际能力。2025年10月31日,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交流研讨,党支部3名党员代表结合中心工作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体育后勤工作的强大动力。

(2)关于未落实工会会议“一事一记”要求,工会会议档案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集工会委员开展专题讨论,组织全体工会委员集体学习,明确了会议流程及管理办法,并强调必须严格执行;二是明确指定专人分别负责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定稿后由工会主席审核签批并存档。

2.后勤服务保障落实不到位。

(3)关于从体育事业大局主动考虑运动队所需意识不强,预算项目执行严重滞后,在对项目进行可施工性验证环节花时太长,对政府采购政策理解不深,采购方式选择错误,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式签订合同,各施工准备工作已落实,经与篮排球中心、乒羽网中心主动协调并获正式确认,各场馆具体施工时间安排如下:排球馆中央空调改造施工周期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羽毛球馆、乒乓球馆中央空调改造施工周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二是于2025年9月4日,分别向篮排球中心、乒羽网中心书面函件,就各场馆施工时间安排进行沟通协调。已确认后续的施工安排,有序推进施工单位进场,确保工程推进与运动队训练备战实现“零干扰、无缝衔接”;三是已完成开工前相关准备工作,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加强全现场监管,明确其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全过程监督,为项目质量管控提供专业保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4)关于对运动员的诉求响应不够及时,处理问题行动慢、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该项整改已转入长效维护阶段。已推动物业公司的常态化每日水箱巡查工作,各区域供水系统运行平稳,冷热水供应稳定;二是电梯更新追加预算申请已于规定时限内提交,并获主管部门正式批复。2025年10月22日支委会上决议通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启动运动员公寓电梯项目的招标采购流程及改造工作。三是于2025年9月8日分别向物业公司及各设备维保单位正式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与跟踪督促维保进度。要求维保单位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加强巡检,确保及时响应和高效维修。中心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重点加强对电梯、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检查,实现故障提前研判、主动介入。

(5)关于对物业等第三方团队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9月15日向物业公司发函,要求其对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对所配备工作人员超龄问题按合同标准予以整改;二是于2025年9月20日再次向物业公司发函,目前已建立动态报备体系,各岗位人员配备、变动等情况及时向中心进行动态反馈;三是物业公司反馈已将超龄且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于2025年11月5日对物业公司岗位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全部岗位人员配备已符合合同规定标准。

(6)关于福飞路151号大院二楼食堂管理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餐食供应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8月设立好“门禁监督管理岗”,人员管理已到位,班长每天上班期间检查门禁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食堂工作人员全部录入人脸识别,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二是粘贴食堂用餐区提示标识,明确日常用餐禁止打包,务必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提前与管理员说明情况;三是安排食堂工作人员与各运动中心定期沟通训练时间安排,以及日常膳食需求,尽全力满足运动队的合理需求,个别运动项目训练比较晚,已让食堂管理员务必留好适量餐食,保证运动员、教练员的餐食。同时,已召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做好工作会议记录,强调工作态度的重要性,务必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好运动队的膳食工作。

(7)关于福飞路151号大院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统计出可清理的无牌、套牌、废弃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通过重新划定地面停车标线,利用现有场地增设电动车停放区,提高停放容量;二是2025年10月18日,已与学院磋商,逐步发放内部电动车牌照,另于新生报到须知中明确新生不得办理牌照,目前大院电动车数量已稳步下降;三是在体职院内醒目位置摆放6个易拉宝、2条横幅,宣传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并将重点确定交通视野盲区,增设球面镜等设施,全面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财务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2日聘请第三方公司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盘点,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并贴标;二是于2025年9月30日将资产录入一体化系统,后续使用发生变更及时办理变更转移手续。

(9)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党组巡察组反馈问题中报销凭证附件材料不完整或要素不齐全现象已进行补全;二是已梳理相关财务制度,制定详细的财务报销流程,对各类报销所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进行明确规定;审核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报销要素审核,同时推行“双人复核”机制,报销单据先由审核人员初审,再经专人复审,重点核查要素完整性与合规性,避免单一审核遗漏,防止资料不完整或要素不合规现象发生。

(10)关于部分记账凭证部门经济科目使用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8月27日,财务科全体职工进行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以及业务的专项学习活动。中心针对过往部门经济科目使用存在的错误,已对2025年度记账凭证进行全面复核排查,确保规范使用,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实际成效。

(11)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别于2021年委托福建省广拓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委托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分别出具了《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清产核资报告》与《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资产清查经济鉴证报告》。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中心存在其他应收款1笔,合计25440元无法收回,可作为损失处理;存在其他应付款11笔,合计229380.28元,可作为不需支付资金挂账核销处理。2025年9月29日上午,经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往来款清查结果上报局财审处,由财审处统一上报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予以核销;二是9月10日财务科全体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项学习,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采购管理不规范

(12)关于福飞路151号大院保洁、食堂餐厨用品等采购程序不规范,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实际,梳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并在执行采购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内容;二是对于保洁用品、食堂餐厨用品等年度采购金额不足50万元的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根据不同品类,分别制定采购需求目录,各品类项目各自采取比价方式,根据3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进行比选,选定1家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13)关于执行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中心《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于2025年先后完成对文印耗材、办公用品等易耗品供应商的选定、签约工作;二是组织专人编制《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项目库内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对协议供货商的考核内容和方式,进一步规范中心采购管理。

(14)关于用品出库领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培训。2025年9月12日,膳食科负责人召开仓库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对涉及到仓库管理的人员进行全覆盖教育,强调仓库物资出入库记录管理、验收管理等方面内容,务必将仓库物资、食材采购账目做清楚,仓库管理负责人每天及时监督各项工作情况,有效优化了库存管理,提高了采购衔接流畅度;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安排仓库负责人每天对出库物品领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领用流程规范。

(15)关于个别岗位未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5日重新调整采购、领用等有关工作分工,明确采购、领用等不同的岗位职责及岗位负责人,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二是2025年9月11日,由责任科室组织科室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中心内控制度,确保按制度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5.重点岗位人员配置存在短板弱项。

(16)关于重点岗位由编外人员担任,存在“权责分离”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27日,经中心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中心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并确定中心一名会计为财务科负责人,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转。此外,将办公室一名年轻干部调整至工程科负责相关工作,补充科室力量;二是2025年8月21日,经中心支委会研究决定解除原财务指导的聘用关系,工资待遇发放至2025年7月。同时,要求对在编人员进行不定期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表、财务凭证操作流程。

(17)关于财务科负责人长期空缺,在预算编制、资金审批、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27日,经中心支委会上研究决定对中心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并确定中心一名会计为财务科负责人,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二是财务科组织梳理本科室廉政风险,形成风险防控流程,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及重点人员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

6.重点领域存在风腐隐患。

(18)关于存在空调维保合同与物业合同维修服务交叉的情况,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第三方空调维保与物业增值服务部分所列出的空调清洗服务条款之间不存在不合理交叉。物业增值服务未收取费用,其服务内容仅包含空调出风口外部清洁,第三方空调维保内容为空调滤网、蒸发器、冷凝器等专业清洗服务;二是已于2025年9月26日前发放并收回大楼空调维保问卷调查,征求各单位关于是否需要空调维保和空调清洗、空调清洗的次数和时间安排,均明确表示需要第三方空调清洗服务,频次为一年四次。

(19)关于工程数据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3年度的满意度评价对库内单位均做全面测评。其中,福州兴星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佳盛雅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安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莆田众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由中心场馆科对接,负责局综合大楼维修及专项的维修工作;二是已于2025年9月5日组织工程科全体人员开展《小规模工程、其他工程管理办法》专项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要求科室人员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将制度规定有效运用于工程管理实践,提升规范意识和操作水平,有效防范管理风险。

(20)关于询比价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确认,该笔7.6万元空调维保费用的实际发生时间为2022年8月,对应的正确凭证为2022年8月第1#凭证,特此说明。以此问题为契机,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每笔经济业务记录清晰、依据充分、流程合规;二是中心内控制度已完善,明确了零星采购所需归档材料,后续零星采购均严格按照中心零星采购工作流程开展各项采购任务。

(21)关于零星维修工程各环节管理不规范,自行审核定价无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与2024年更换的门锁实际为两种不同类型的门锁。在以后工作中将明确验收单记录维修内容,使用材料等信息要素,所有维修项目须经报修部门签字确认方为有效,提升零星维修管理水平;二是依据维修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执行"经办人初核-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定"的四级审核流程,提升了维修工程审核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7.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22)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2025年9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规则》,重点学习第三章“决策程序”方面的具体内容,推动入脑入心,确保今后召开支委会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中心规范会议记录流程,已指定专人做好支委会会议记录,确保完整、准确记录委员的会上意见,如实记载讨论、表决过程和最终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3)关于“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未列入支委会会议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审签流程。2025年9月9日,办公室制发了《局后勤中心党支部会议议题申报表》及《党支部会议材料模板》,明确了议题预审流程,加强议题审核把关,后续支委会议题均按会议审签流程进行;二是定期开展自查。分管班子成员牵头对支委会决策事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中心符合“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均按规定上会,以及会议程序是否规范,会议记录是否合规等内容。经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4)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会议流程,不遗漏任何环节。2025年9月24日,中心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深入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共识;认真对照检查,撰写剖析材料。会中,在开展对照检查过程中,中心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2025年9月24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按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围绕本次巡察整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会中,班子成员逐一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并进行一对一批评,批评直至问题本质,“辣味”十足,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25)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教育培训,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2025年9月26日,中心党支部青年委员为党员干部职工上党课,深入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5年9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更加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二是严格规范会前准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要求。除组织生活会外,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人员岗位调整前等关键节点,均按要求开展全覆盖的谈心谈话工作。2025年7月14日至18日,中心党支部开展“谈透风险点,守住廉洁关——让谈话成为‘护身符’”主题谈心谈话,中心党支部书记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了中心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9.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

(26)关于落实干部队伍考核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省体育局关于年度考核的文件要求制定2024年年度考核方案,明确流程、细化标准,确保结果客观公正。今后也将继续落实年度考核制度,科学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切实发挥考核作用;二是2024年年度考核已将编外人员纳入考核体系,实现全体在职人员(含在编人员与聘用人员)考核全覆盖、评价同标准。今后考核结果将与岗位调整、评优评先、续聘解聘等人事管理事项挂钩,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27)关于协议用工中存在返聘人员年龄过大,用人风险增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退休返聘人员进行全面评估,核实中心返聘人员个人的年龄、资质等信息,已于2025年11月5日与超龄及不适合继续返聘的人员沟通协商清退和解约事宜,并由专人负责清退事宜;二是严格按照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已对返聘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已对返聘人员实行“一年一评估”,对不适合继续返聘的人员进行清退和解约,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28)关于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中心法律顾问沟通修改劳务合同内容,已与中心现有的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好工作职责和风险责任;二是已委托中心法律顾问对中心劳务合同模板进行审查,针对《退休返聘人员劳务合同》第5条第2点,无相关法律依据说明该规定为免责条款,不与《民法典》第506条冲突;三是开展编外合同自查整改工作,对中心编外人员合同开展自查整理,已补齐合同中聘任时间、薪酬等相关缺失内容。后续中心与编外人员签订合同时,再次对合同内容填写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29)关于社保缴交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社保缴纳情况纳入日常自查范围,按规定为在职人员办理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2025年后勤服务中心已为全体在编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并已完成失业保险单位登记审批,确保依法足额缴纳,无漏缴、欠缴,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于2025年9月11日委托中心法律顾问对中心返聘人员劳务协议书进行审查,后勤服务中心没有法定义务为返聘人员购买商业险,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减少用工风险,已告知返聘人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自行购买商业保险。

(30)关于人力资源调配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中心岗位设置细则,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优化中层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2025年8月21日,后勤服务中心已研究制定了《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并公示上报,进一步提升人员聘用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规范性。2025年11月5日,召开支委会通过《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九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与《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任工作方案》,秉承实事求是、任人唯贤的原则,启动3名九级职员和2名专技十二级职员聘用工作;二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通过岗位培训、岗位调整等方式,加快提升现有人员能力,畅通人才沟通渠道,帮助青年骨干成长。2025年8月27日在中心支委会上讨论决定对中心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在不影响中心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以轮岗形式调整3名年轻干部的岗位,加快提升现有人员能力。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1)关于部分省直机关工委移交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规范,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5年9月1日,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谈心谈话内容、方式、程序和步骤等,要求加强中心谈心谈话工作,加强对本中心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此外,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支委班子成员之间必谈,支委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之间相互谈;二是规范谈心谈话记录。指定专人进行谈心谈话记录,每次开展谈心谈话均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如实记录谈话时间、地点、内容等,确保谈心谈话规范、科学开展。

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32)关于福飞路151号大院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开展福飞路151号大院消防管道等消防设施设备全面排查,制订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方案,并将消防管道阀门更换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待预算批复后启动招标程序,推进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工程;二是已于2025年9月15日向院内各运动中心发函,协商清理公寓楼通道个人物品清理事宜;对公寓楼通道进行安全检查,清理无人认领物品,确保楼道通畅;三是于2025年9月8日组织专业人员对公寓楼开展全方位外墙隐患排查,对存在脱落风险的空鼓瓷砖进行了专业清除,消除了即时安全隐患;隐患区域规范设置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识,并加强日常巡查;已追加工程改造经费,待上级部门预算批复后,将立即启动招标程序,推进外墙整体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福飞路151号大院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的问题,集中整改期内,中心已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已开展福飞路151号大院消防管道等消防设施设备全面排查,制订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方案,并将消防管道阀门更换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二是已于2025年9月15日向院内各运动中心发函,协商清理公寓楼通道个人物品清理事宜;对公寓楼通道进行安全检查,清理无人认领物品,确保楼道通畅;三是于2025年9月8日组织专业人员对公寓楼开展全方位外墙隐患排查,对存在脱落风险的空鼓瓷砖进行了专业清除,消除了即时安全隐患;隐患区域规范设置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识,并加强日常巡查;已追加工程改造经费,待上级部门预算批复后,将立即启动招标程序,推进外墙整体改造工程。

接下来,中心将持续排查并维修消防设施设备漏点,待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工程预算批复后启动招标程序,推进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工程;将持续对公寓楼及食堂外墙发现的空鼓、脱落风险隐患点进行专业清除与修复,正在同步深化设计与工程预算编制工作,计划充分利用2026年暑期空档期集中开展主体施工外墙整体改造工程。

下一步,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持续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到位的“硬骨头”,落实专人专责,坚持定期研判,持之以恒,盯紧看牢,力争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及时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体育强省建设目标,增强服务保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强对体育政策、赛事保障、应急需求等方面的研判与响应,加强整改成果在服务提升、管理优化、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转化运用,推动整改成效真正体现到中心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上,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14917;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邮政编码:350012;电子邮箱:cqs1231@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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