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1日至6月15日,局党组第五轮巡察一组对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8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扣巡察反馈的核心问题,逐项深挖根源、细化分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部门细化任务、持续推进,形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整改格局。
(二)狠抓整改落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中心党委班子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体育领域风腐问题系统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建设、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效能提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全面梳理、彻底整改。同时,强化监督问责,中心党委书记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发挥了警示效应。
(三)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效能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推动发展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结合整改中暴露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补齐制度空白与短板,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着力完善场馆管理、赛事保障、服务品质和内控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流程,切实提升服务全民健身和保障竞技体育能力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局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细致,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1)关于党委对支部的有效指导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8月15日,党办向各支部发送重点工作提醒。8月中旬至10月下旬,各支部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结合学习《习近平在福建》系列访谈实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等,聚焦“凝心铸魂筑牢根本”等五个主题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二是2025年9月26日,中心纪委及时转发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纪律要求,并开展节前廉政提醒,做好节日期间工作部署。9月29日,中心党委会议再次集中传达该通知,党委书记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2025年10月下旬,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带队到挂钩联系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形成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四是要求各支部于2025年10月31日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共福建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中共福建省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形式。
五是2025年9月1日,中心党委书记对第五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并提交书面检讨。同时,对第五支部党务干部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9月3日,第五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
(2)关于落实“知、督、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5年9月15日研究制定《中共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委员会关于“知、督、促”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版)内部落实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是2025年9月29日,中心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相关责任部门关于前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知、督、促”工作,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3)关于贯彻落实局党组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8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及时传达福建省体育局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暨重点工作调度会精神,要求有关部门对照年初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学习莆田、厦门等地先进做法,持续推动中心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及时转发并抓好上级文件落实,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督促各场馆及保卫科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消防安全,按照《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运会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场馆加强风险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坚决扛起重要节点期间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4)关于服务保障竞技体育有待提升,运营理念存在局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日常加强场地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延长场馆使用寿命。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体育场内场主跑道维修项目,目前场地使用情况良好,9月至12月,体育场承接了37场学校秋季运动会及企业职工运动会。
二是已将田径场改造项目列入2026年部门预算中,项目预算金额为578.63万元,待预算批复后即启动该项目,进一步夯实硬件设施保障。
三是提高场馆利用率。2025年9月以来,体育馆高质量承办第十二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福建省第二届“王文教杯”羽毛球公开赛颁奖仪式。游泳馆积极与影视剧组接洽租用跳水池事宜,目前已完成细节沟通与现场查看。同时,也与3所开设海洋类专业的高校就跳水训练场地支持达成合作意向,其中,与福建航运学校、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已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已于2025年6月租用游泳馆泳道开展游泳培训。
四是聚焦中考培训市场。自2025年9月起,聚焦体育中考游泳项目,通过推出中考专属培训卡、引进专业机构、举办模拟测试等方式,吸引中考考生在中心游泳馆开展考前训练,9月1日至12月31日,“一对一”“一对二”单次培训卡共售出359张。
五是深化运营研讨。中心于2025年7月22日、8月18日召开务虚会,相关部门围绕中心业务发展,就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创收思路、场馆运行、训练保障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拓展了运营思路。
(5)关于服务意识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群众诉求件办理流程,实行分级分类处置、限时反馈和责任追究。2025年7月7日在中心办公例会上通报第二季度诉求件情况。
二是2025年10月20日,在办公例会上对第三季度诉求件及办理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第三季度诉求件共42份,同比下降46.15%。会上对健身广场诉求件增多现象进行批评,要求后进场馆提升服务意识、坚决整改。2026年1月4日,通报2025年投诉件处理情况,全年受理投诉件90封,同比下降34.78%。
三是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自2025年9月起,每月的第一个周六安排中心带班领导及值班科长到体育场服务窗口接待来访群众,目前已开展6次,受理个别群众咨询,未收到群众现场投诉。
(6)关于意识形态“211”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委已于2025年6月27日、12月22日分别召开上、下半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认真查摆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问题开展交流,并研究部署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2025年10月27日,中心党委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研究部署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于2025年10月31日前,结合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各党支部2025年上半年查摆出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再审视,确保问题查找准确、深入,不将业务问题替代意识形态问题。
四是2025年8月14日,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转发至各支部,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2025年9月1日,党委书记就第六党支部2023及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查摆问题雷同的情况,对第六党支部书记和第六党支部党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工作推进重形式轻实效,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7)关于抓安全生产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5年6月已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台账,并在后续每月安全大检查中规范做好台账,由专人负责对接跟进整改事项,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意见、措施落实”的闭环管理,同时,将查出的问题作为下次检查的重点项目,确保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
(8)关于中心内控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压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9月15日前,中心各部门已对本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并统一报送办公室备案;同时,结合部门业务实际,完成相关管理制度的重新修订与完善。2025年7月至11月,中心先后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涵盖人事、财务、资产、档案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7月30日印发工作人员出国出境管理办法、请销假管理办法;8月14日印发合同管理规定;9月26日印发考勤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档案管理规定、公文处理管理规定、印章管理规定;9月28日印发财务管理规定、部门预算管理规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0月22日印发职工食堂管理规定;10月28日,印发谈心谈话制度;10月31日印发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11月10日印发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出租场所管理规定。通过制度的全面修订和新增,为中心内部管理夯实制度基础。
二是根据应急管理岗位要求,结合场馆工作实际及现有人员配置情况,中心对原有的应急预案进行细化补充,分别制定《反恐应急小组成员名单》和《大型活动联合指挥行动小组人员名单》,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职责,实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和处置能力。
3.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有缺陷,后续优化机制执行不到位
(9)关于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收取滞纳金,存有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2026年2月2日,该笔租金逾期的滞纳金11.708万元已全部收回。
二是2025年8月25日,中心党委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租赁合同书范本》,增强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和适用性。截至目前,已与福州市鼓楼区空谷幽兰茶庄等租赁单位签订新版合同24份。
(10)关于食堂食材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物资使用情况不清晰,未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没有形成“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的完整工作流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启动食堂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2025年10月22日正式印发《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职工食堂管理规定》,对岗位职责、食材、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库存管理及定期盘点等环节作出系统规范。制定后,组织职工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定要求,食堂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自2025年8月18日起,全面实行“采购前置审批”,所有食材采购均由厨师长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人员办理;日用品采购由仓管员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并履行逐级审批。整改以来,共审核采购审批单211份(截至2026年1月31日)。
三是自2025年8月18日起,全面执行食材到货“三方验收”机制,由厨师长、仓管、配送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日常用品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验收并签字确认。整改以来,累计完成每日验收211次,编制入库单211份,食材质量和入库管理明显规范。
四是自2025年8月18日起,严格填写领用审批单,所有物资领用均经领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仓管员办理出库。整改以来已办理出库审批单358份,编制出库单358份,物资流转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五是自2025年8月18日起,按照“生鲜每日盘点、干货月度盘点”的要求,规范开展盘点工作。整改期间,已完成每日生鲜盘点166次,月度全面盘点6次,并由仓管、厨师长及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仓管编制出入库总表,盘点结果及时与库存台账核对。
(11)关于缺乏合同管理制度,部分合同缺失相应要素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5年8月14日正式印发实施《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合同管理规定》。
二是依据合同管理规定更新合同模板及操作指引,明确不同类型合同的签章要求,确定合同的落款要素,如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日期等,在用印过程中确保签章要素不漏签(印)。合同管理规定出台以来,共规范签订合同183份。
三是建立管理台账。根据省奥体中心内部控制手册以及合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责成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各类合同进行全流程日常管理。中心已于2025年9月至10月,对各部门的合同台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今后每年度将对合同台账进行全面检查。
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2)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8月15日,党办向各支部发送重点工作提醒,明确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
二是2025年9月4日,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压实中心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2025年10月31日前,已结合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各党支部202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进行审核,未再发现内容空泛、要素缺乏、抄袭雷同等现象。
四是2025年8月14日,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转发至各支部,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由于时任的第三党支部书记已退休,中心党委书记就第三支部2023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分析报告与中心党委报告内容相似的问题,约谈现任第三党支部书记,要求其落实整改,并对第三党支部党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13)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已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各党支部已于9月15日前,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二是结合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各支部2024年度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检查,均已按期完成。
三是于2025年10月28日印发《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谈心谈话制度》(闽奥体中党〔2025〕18号),进一步健全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机制。
5.重要环节和重点工作监管不到位
(14)关于使用控股企业资产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9月22日,中心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与中心控股企业补充签订固定资产借用协议事宜,要求共同加强该批器材管理。2025年10月29日,补充签订《固定资产借用协议》,约定该健身器材产权归属、使用管理、使用期限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
二是2025年9月15日,已修订中心控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管理职责与分工、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权属权责清晰。
(15)关于控股企业资金使用存在薄弱环节,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自2023年1月起,中心控股企业已不再向其对外投资成立的公司借款。
二是2025年9月22日,中心召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心控股企业对其对投资成立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自2025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确认当年可分配利润数额,次年1月31日前提交审议通过后,将上年可分配利润转回中心控股企业。同时,为完整体现资金走向,要求中心控股企业通过“银行存款”“投资收益”“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完整反映投资收益转回及转还借款等业务流程。
(16)关于采购招标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工会委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文件,进一步理解掌握工会经费使用、采购管理等相关政策规定,增强依法依规开展工会采购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2025年10月22日,召开中心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工会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采购行为,强化采购各环节监管,确保采购工作合法、公正、透明。
三是2025年11月4日,组织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议,开展运动服装采购项目的询价评审工作。根据中心内控制度规定,对于预算控制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此次运动服装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0万元,符合询价采购条件。评审过程中,共收到福州首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州东南之星商贸有限公司、福州向东体育设备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提交的密封报价文件及样品,现场由工会委员统一拆封、审阅,并按照《工会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价格、质量等因素进行量化评议。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福州东南之星商贸有限公司中标。
(17)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8月19日,我中心基建设备维修科已就此问题进行了说明。该项目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进场施工(工期90天),并于2023年7月15日按期完工。由于前期调研工作不够充分,未对消防末端设备进行系统排查,导致在该项目验收时发现部分合同清单外的末端设备存在无法联动启动的问题以及体育场消防广播无法正常进行联动播放的情况。为确保消防系统的功能完整,施工方对消防末端设备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检查。2023年11月13日,经党委会研究,同意新增体育场背景音乐系统和消防外部联动设备,工期顺延133天。因此,无需向施工方收取违约金。
二是要求基建设备维修科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调研与工程进度管理,严格把控项目,优化监督机制,监督施工方按时提交结算审核材料及相关内业资料,避免工期延期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财务科已于2025年8月25日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并出具报告,目前已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合同,按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6.党建工作实效性有待提升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共福建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闽体直党〔2020〕32号)等,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中心党委班子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摆中心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班子成员态度端正、敢于揭短亮丑,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时,直指问题和不足,体现“红脸出汗”的辣味。
(19)关于党建带“三建”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9月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福建省体育局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体〔2020〕170号),明确工作要求。
二是2025年中心党委已按要求部署研究工青妇工作。1月6日,中心党委审议2025年工会会员传统节日慰问方案;2月24日,审议中心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3月4日,研究中心妇委会开展“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事宜;6月16日,研究中心团支部开展“四下基层、福行八闽——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事宜,7月22日,研究召开团员大会事宜,7月28日,听取中心团支部关于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10月27日,研究中心工会开展健步走活动统一采购事宜。
(2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5年8月15日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开展自查。经查,后续确定为发展对象事宜均上党委会研究备案。中心党委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10月23日、2024年3月18日、2024年12月2日、2025年10月27日,先后审议了相关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备案事宜。
二是各党支部已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及时更新,报党办备案。党办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流程进行审核指导,确保程序完整。
(21)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9月1日,中心党委对党委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记录人员学习会议记录规范,确保会议记录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二是结合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对于记录不规范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22)关于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应收账款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根据中心内部控制手册相关管理流程,修订完善《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并于2025年11月10日印发,明确相关业务部门职责,细化催收措施,进一步完善承租户应收账款管理流程,加强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催收管理,对回款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及时发送催款函。在关键控制节点上,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形成有效预警管控机制,避免欠缴金额递增现象。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应缴未缴租金2024年12月共371.54万元”的问题,除了一家单位所欠租金及物业费148.10万元未收回以外,截至2024年12月底应缴未缴的其余223.44万元租金及物业费均已收回。
完成时限:逐步完成。
(23)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存在“老龄化”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在年轻干部培养方面,通过调岗,拓宽年轻干部视野,培养锻炼综合能力。两名90后年轻干部到游泳馆管理岗位锻炼后,在实践中快速成长,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在协助游泳馆工作期间,对游泳馆的管理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游泳馆培训部合作教练管理制度》《游泳馆培训退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了长训班合作主教练的重新选聘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游泳培训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年轻干部积极发挥创新精神,新增了多项经营创收项目。与此同时,通过强化对游泳馆硬件设施及软环境的综合管理,游泳馆2025年投诉件数量显著减少,同比下降65.5%。
二是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共有2名干部报名参加2025年体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另有3名干部顺利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并经局人事处和省人社厅审议批准,现已聘任在相应专技岗位。
三是鼓励干部持续深化学习。巡察整改以来,中心1名干部取得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另有1名干部被录取为福建农林大学在职研究生。
完成时限:逐步整改,长期坚持。
(24)关于未对对外投资进行专项管理,经营状况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一是2025年9月22日,中心控股企业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将其对外投资成立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中心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加强对外投资公司的运营管理,促进公司主营房产租赁业务的稳定发展。截至2025年末,中心控股企业2025年对外投资所持股权对应的期末可分配利润为228.11万元(实际利润以审计后的金额为准),2026年1月12日,经中心党委会审议,原则同意上述利润除按30%比例上缴财政外,优先安排8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
三是中心控股企业将根据本年可分配利润逐步归还借款周转金直到债务还清为止,鉴于其对外投资合作协议于2029年12月到期,清偿工作最迟将于合作公司清算后完成。
完成时限:逐步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29304;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fujianosc@163.com。
扫码关注福建体育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