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提高各地区、各单位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青少年体育方面所做的贡献,体育总局决定2017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主题为青少年体育,由体育总局青少司负责组织实施。现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通知精神将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以青少年体育工作业绩为依据,对评选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教练员、教师和业务骨干。
二、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优先考虑获得2017-2020年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称号的单位,国家、省级体育传统校和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二)先进个人
优先考虑从事青少年体育训练相关工作5年以上,培养和输送成绩突出基层教练员、管理人员及各级从事青少处体育普及工作具有4年以上经历,在组织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开展运动项目推广、运动技能培训、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工作突出的人员。
详见总局体青字〔2017〕69号(附件1)
三、名额分配
(一)表彰名额
按照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分配名额,表彰集体3个、个人7名。
(二)分配类别及数量(见附件2)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按照所推荐名额,根据评选推荐条件,注重兼顾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和开展青少年体育普及两方面进行推荐。省体育局青少处将对有关材料汇总、审核、公示,统一报体育总局青少司。
(二)评选推荐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和要求,突出工作一线的基层单位和干部,。
(三)各推荐单位须按要求组织好评选推荐材料的填写工作,评选推荐材料纸质版须用A4纸打印,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9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报省体育局青少处,过期视为放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97677130@qq.com;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事迹请控制在2000字以内。
联系人:省体育局青少处 刘立武、陈开卷
电 话:0591-8783911、87801125
附件:1.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
献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分配表
福建省体育局
2017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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