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提升我省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保障促进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对体育俱乐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体育俱乐部扶持和管理办法,改革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办训模式;鼓励体育俱乐部有序、有偿参与学校(体校)体育活动,承接省、市、县优秀运动队建设;体育俱乐部在训练管理、组队参赛及教练员职称评审、技能培训等方面保障与各级体校享有同等权益。为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作用,省体育局启动研制工作。
二、编制过程
按照“分级分类扶持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划分的条件和标准、审核程序、扶持政策等关键要素,省体育局起草了《福建省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扶持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3月28日,正式发函征求各设区市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和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意见。共收集意见3条,其中: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不予采纳1条,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会同法律顾问对该文件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核,该文件送审稿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属于本部门的法定职权范围。5月16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于5月23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六章,共十九条,由总则、条件和标准、审核程序、管理与考核、扶持政策、附则等内容组成。
(一)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对《办法》的适用对象和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扶持和管理原则进行说明。
(二)第二章为条件和标准,共3条,主要涉及不予划分星级和扶持的情形,以及从规范运行、师资建设、赛事活动、人才培养、竞赛成绩和荣誉表彰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按分数对应划分五个星级。
(三)第三章为审核程序,共4条,明确资审委员会的组成、审核流程和公示期。
(四)第四章为管理与考核,共3条,明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职责,以及给予降级或取消星级资格的情形。
(五)第五章为扶持政策,共3条,主要说明扶持政策、奖励标准和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
(六)第六章为附则,共2条,主要说明解释权归属和文件有效期。
四、政策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处室:青少处
政策解读联系方式:李先生,0591-88017862
省政府各厅局
全国各体育部门
设区市体育部门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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