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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6年度体育彩票销售及省本级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通告

日期:2017-08-01 15:41 来源: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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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将2016年度福建省体育彩票销售、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6年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6年度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80.58亿元,创历史新高,占全国销量的4.28%。其中: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54.13亿元、竞猜型彩票20.24亿元、即开型彩票6.21亿元,分别占彩票销售总量的67.18%25.12%7.7%。共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226,378.54万元,上缴中央财政110,647.93万元,省级留成115,730.61万元(含逾期未兑奖奖金),其中省本级公益金63,476.19万元,市县级公益金52,254.42万元。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2016年省本级体育部门体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经省人大审议通过,2016年省本级公益金 63,476.19万元,其中:分配省体育局46,357.41万元,补助福州市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办赛10000万元,补助第九届残运会等4078万元,结余3040.78万元。

  安排省体育局体彩公益金支出46,357.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开展竞技体育工作和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等体育事业项目。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一)群众体育18293.16万元

  1.援建和维修公共体育场地设施11,419.8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室内健身房、笼式足球场和拼装式游泳池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助各地建设和维修公共体育场馆,更新全民健身场地路径器材等。

  2.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49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民健身站点扶持等。

  3.组织开展或资助全民健身活动5,473.3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一起动起来”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体育交流活动、福建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2016年度福建省少年儿童锦标赛、阳光体育竞赛活动,以及全省中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等。

  4.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16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媒体宣传和信息管理、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培训等工作。

  5.其他全民健身项目74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扶贫、体育救灾等。

  ()竞技体育20,994.25万元

  1.资助举办或承办区县级以上体育赛事28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主办或承办的单项国内、国际体育赛事。

  2.改善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生活设施条件13,678.23万元。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场地建设和维修保养、生活设施改善、训练比赛器材装备购置;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等人才协议引进;异地转场训练、异地驻训、科研医疗攻关、课题研究等开支。

  3.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4,564.58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退役一次性安置补偿,运动员和教练员成绩奖励等。

  4.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2,471.4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配套、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扶持;各级体校建设、器材购置、训练补助;输送人才、输送成绩奖励等。

  ()体育产业7070万元

  用于培育扶持国际国内品牌赛事、扶持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赛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体育产业专项调查、体育产业宣传等方面支出。

  三、取得效果

  (一)群众体育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1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共新建120个多功能运动场、50个室内健身房、50个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拼装式游泳池。引导支持各地对使用寿命到期和损毁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通过多种形式新建了一批健身路径、体育公园,不断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2.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各体育协会承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全年组织各级各类群众性比赛活动3108场,直接参与人数近160万人次。成功举办“践行新理念·服务十三五”第四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圆满完成2016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足球总决赛。组织开展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40多场。

  3.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圆满完成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人数达到5.6万余名。对4000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进行挂牌,为在站点上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发工作服装。举办首期高校健身气功师资培训班,全年培训各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多人。

  (二)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稳步增强

  1.里约奥运会再创佳绩。在里约奥运会上,我省入选中国代表团的22名运动员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出色完成了各项参赛任务,共有4人获得金牌、1人获得银牌、2人获得铜牌,对中国体育代表团金牌贡献位列全国第三,创造了我省参加奥运会有史以来最好成绩。福清籍运动员徐云丽、林莉和中国女排一起在逆势中夺冠,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三明小将邓薇在女子举重63公斤级决赛中创造了挺举和总成绩新的世界纪录,为国争了光、为闽争了誉。

  2.天津全运会备战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全运课题攻关计划,组织召开冬训动员大会,创造性开展冬训考核工作,制定各项目组冬训目标指标表,制定出台考核奖惩办法,推动冬训工作指标目标一体化。大力推进训科医一体化,为运动队提供强有力的科医保障。坚持以运动队为核心,协助落实食堂就餐、宿舍、用电用水等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3.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将足球项目纳入福建体育“十三五”规划,建立了福建省足球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顺利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及福建省足球协会调整改革动员会议,制定出台了《福建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福建省足球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福建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三)青少年体育发展稳步推进

  1.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体系日趋完善。完成省级青少年年度竞赛35场次,共计10000多名青少年运动员参赛。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举办省级联赛12场次,报名参赛的学生达5000多人。全省20所“基地”列入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统评认定范围,其中7所被列入国家高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数量创历史新高。

  2.阳光体育青少年活动蓬勃开展。承接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乒乓球联赛和全国青少年户外营地(福建站)夏令营活动,来自全国33个省(市)50支代表队850人参加活动和比赛;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户外营地夏令营和中小学生趣味、棋类、模型、定向测向等“阳光体育”活动15场次,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参与各项目竞赛活动。

  (四)体育产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1.体育产业政策更加完善。各地均已出台贯彻落实国发46号文件和“闽十条”细化措施。会同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制定出台《福建省体育产业“十三五规划”》《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引导和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修订《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体育产业指导目录》,切实增强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

  2.进一步发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作用。全年资助231个项目,带动投资10.27亿元。补助县(市、区)新建16个体育场馆,补助金额860万元,带动投资6.7亿元。制定出台《福建省中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补助全省53个中型场馆共800万元,成为全国首个对中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进行资金补助的省份。

  3.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全省体育产业发展明显加快,据初步统计,2015年我省体育产业完成总产出(总规模)3138.72亿元,实现增加值1061.56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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